精品理论电影在线_日韩视频一区二区_一本色道精品久久一区二区三区_香蕉综合视频

2012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考前沖刺(十四)

發布時間:2012-05-24 共1頁

經濟法考前沖刺(十四)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
1.除斥期間是間法律規定的某種權利的存續期間,如《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   )內沒有行使撤銷權,撤銷權消滅。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除斥期間是指法律規定的某種權利的存續期間,如《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撤銷權消滅。
 
2.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   )行使。
A.6個月內
B.1年內
C.2年內
D.3年內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
 
3.根據我國匯票行使的情況來看,下列匯票中無須提示承兌的是(   )。
A.定日付款匯票
B.見票即付匯票
C.出票后定期付款匯票
D.見票后定期付款匯票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根據我國匯票行使的情況來看,匯票中無須提示承兌的是見票即付匯票。
 
4.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表述錯誤的是(   )。
A.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
B.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后6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C.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后5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D.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總數不得超過規定比例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根據《證券法》的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5.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在下列情形中,保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是(   )。
A.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B.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C.主合同當事人雙方協議以新貸償還舊貸,保證人不知道的,但新貸與舊貸是同一保證人
D.主合同債務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債權人知道此事實的

 

正確答案:C 解題思路: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是主合同當事人雙方協議以新貸償還舊貸,保證人不知道的,但新貸與舊貸是同一保證人的情形。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1分,每題均有多個正確答案,每題所有答案選擇正確的得1分;不答、錯答、漏答均不得分)
6.除斥期間規定的是權利存續期間,也稱不變期間,其不適用(   )。
A.中斷
B.終止
C.延長
D.中止

 

正確答案:ACD 解題思路:除斥期間規定的是權利存續期間,也稱不變期間,其不適用中斷、中止和延長。
 
7.破產申請的主體包括(   )。
A.債務人
B.中介機構
C.債權人
D.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

 

正確答案:ACD 解題思路:破產申請的主體包括債務人、債權人以及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
 
8.下列關于承銷團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和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B.主承銷必須由證券發行人按照公平競爭的原則,通過競標的方式產生
C.主承銷一般要承擔組建承銷團、代表承銷團與證券發行者簽訂承銷合同和有關文件等事項
D.作為主承銷的證券公司與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之間應簽訂承銷團協議,就當事人的情況、承銷股票的種類、數量、金額、發行價格、承銷的具體方式、各承銷成員承銷的份額及報酬以及承銷組織工作的分工、承銷期及起止日期、承銷付款的日期及方式等達成一致意見

 

正確答案:ACD 解題思路: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主承銷可以由證券發行人按照公平競爭的原則,通過競標的方式產生,也可以由證券公司之間協商確定。
 
9.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公司章程對(   )具有約束力。
A.股東
B.董事
C.監事
D.高級管理人員

 

正確答案:ABCD 解題思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蕈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10.《公司法》完善了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知情權的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   )等。
A.公司章程
B.股東會會議記錄
C.董事會會議決議
D.監事會會議決議

 

正確答案:ABCD 解題思路:新《公司法》完善了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知情權的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三、判斷題(每題1分,請判斷每題的表述是否正確,每題判斷正確的,得1分;每題判斷錯誤的,倒扣1分;不答題既不得分,也不扣分??鄯肿疃嗫壑帘绢}型零分為止)
11.資合公司以有限責任公司為典型,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資合公司的特點。人合公司指以股東個人的財力、能力和信譽作為信用基礎的公司,其典型形式為股份有限公司。人合公司的信用依賴于股東個人,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連帶責任,共同設立公司以相互信任為前提。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資合公司以股份有限公司為典型.有限責任公司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資合公司的特點。人合公司指以股東個人的財力、能力和信譽作為信用基礎的公司,其典型形式為無限公司。人合公司的信用依賴于股東個人,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共同設立公司以相互信任為前提。
 
12.甲為質權人,乙為出質人,質物擔保債權額為5萬元,后甲為與丙簽訂合同,遂征得乙同意后,將質物又出質于丙,質物擔保債權額為6萬元,則日后甲不履行債務,丙可在6萬元范圍內就質物優先受償。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為擔保自己的債權,經出質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質物為第三人設定質權的,應當在原質權所擔保的債權范圍之內,超過的部分不具有優先受償的效力。
 
13.某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分期出資,注冊資本為200萬美元,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兩年內,應將資本全部繳齊。
A.對
B.錯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根據有關規定,注冊資本在100萬美元以上、300萬美元以下(含300萬美元)的,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兩年內,應將資本全部繳齊。該題注冊資本為200萬美元,符合該規定。
 
14.股份有限公司只能以發起方式設立,公司資本只能由發起人認繳,不允許向社會募集。有限責任公司既可以發起設立,也可以募集設立,即由發起人認繳公司設立時發行的一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有限責任公司只能以發起方式設立,公司資本只能由發起人認繳,不允許向社會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發起設立,也可以募集設立,即由發起人認繳公司設立時發行的一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15.對于債務人和債權人而言申請破產只是一項民事權利。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對于債務人和債權人而言申請破產是一項民事權利,但在特殊情況下提出破產則是一項義務。
 
四、綜合題
16.某銷售商與一家卷煙廠于2006年10月7日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由該卷煙廠向該銷售商提供普通卷煙600箱,貨款60萬元,由該銷售商貼上同類廠家甲級卷煙的商標對外銷售。銷售商為此開具一張60萬元的匯票給卷煙廠,卷煙廠隨后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甲公司用以支付購買煙絲等原料的價款。甲公司收到匯票后將該匯票變造為70萬元背書轉讓給乙公司,以支付其貨款。乙公司再次背書將匯票轉讓給丙公司,丙公司向付款人提示承兌時,被付款人以匯票被變造為由加以拒絕,并做成拒絕證明書。之后,丙公司又將匯票背書轉讓給丁某,丁某在請求承兌時,同樣被付款人以匯票被變造為由加以拒絕。丁某為此準備行使追索權。此時,銷售商因卷煙廠未能全數交付普通卷煙而發生糾紛。
要求:根據以上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1)銷售商與卷煙廠訂立的買賣合同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2)該買賣合同的效力是否會影響由此而產生的票據關系?
(3)丁某可以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權?若向其前手丙公司行使追索權,其可追索的費用包括哪些?
 

 

正確答案:
(1)銷售商與卷煙廠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因為該合同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第二人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違反了《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由于雙方故意違反有關規定,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應依法追繳雙方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財產收歸圍家所有。
(2)該買賣合同的效力,不影響由此而產生的票據關系。因為銷售商與卷煙廠的票據行為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票據關系一旦形成,便與決定其產生的票據基礎關系相分離,合同是否有效,并不影響票據關系的產生。
(3)丁某可以向所有前手行使追索權,包括銷售商、卷煙廠、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若丁某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權,則追索的費用包括:被拒絕承兌的匯票金額70萬元;匯票金額自到期日起至清償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的利息;取得拒絕證明書的費用;發出追索通知書的費用。
 
17.先秦飲食文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都于2002年就變體"秦都"字及漢語拼音組成的組合商標,向國家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獲得批準,核定使用商品為秦都飯店及秦都風味小吃,商標證號為第23456號。2004年5月10日,李紅與先秦飲食文化有限公司訂了一份《引進使用"秦都"注冊商標、名稱字號、風味小吃系列特色菜品協議書》,約定由李紅在三春市開設酒家,使用該公司的注冊商標和名稱字號,使用期限一年,使用費6萬元。公司向李紅出具了"獨家代理"授權書,該協議未送交商標局備案并由商標局發出公告。協議簽訂后,李紅即開始在三春市經營"秦都風味"系列菜品,并于2004年11月10日在三春市工商局登記注冊了"秦都飯店三春分店"。2004年8月底,趙青也派人到先秦飲食文化有限公司學習"秦都"系列菜品的制作工藝,并于2005年1月開始在三春市經營該系列菜品,還在其開辦的南方大酒店門前豎起一塊內容為"引進秦都風味系列菜品"的燈箱廣告。李紅發現后向三春市人民法院起訴,稱依其與先秦飲食文化有限公司簽訂的引進協議,其取得了在,三春市獨家使用"秦都風味"注冊商標的獨家使用權。趙青在三春市開設秦都風味系列菜品并大做廣告,嚴重侵犯其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判令趙青撤銷侵權行為并賠償損失3萬元。
請問:
(1)"秦都風味"是否為注冊商標?李紅要求保護的"秦都風味"文字商標的獨家使用權是否存在?
(2)李紅與先秦飲食文化有限公司簽訂的許可協議是否有效?
(3)李紅作為商標侵權發起人,其主體資格是否合法?
 

 

正確答案:
(1)"秦都風味"不是注冊商標。該許可使用合同指向的注冊商標的表現形式是"秦都"字及漢語拼音組成。因為,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的是變體"秦都"字及漢語拼音組合而成的組合商標,"秦都風味"這種純文字表現形式的文字商標并未由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所以李紅要求予以保護的"秦都風味"文字商標的獨家使用權是不存在的,趙青在自己的廣告中使用"秦都風味"字樣,與李紅被許可使用的注冊商標既不相同、又不近似,就不發生侵犯李紅被許可使用的商標獨家使用權的問題。
(2)無效。我國商標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該條第三款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該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商標注冊人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必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將許可合同副本送其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由許可人報送商標局備案,并由商標局予以公告"。該條第二款規定:"違反前款規定的,由許可人或者被許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直至報請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這是法律規定的強制性要求,商標使用權的許可人和被許可人都不得違反。如果許可人和被許可人在簽訂了許可使用合同之后,沒有在法定期限內將合同副本送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許可人也沒有向商標局備案,商標局當然也就無法予以公告。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認為該許可合同不合法,被許可人還沒有合法取得該注冊商標的使用權。因此該許可使用合同不合法,李紅未能合法取得該商標的使用權。
(3)本案注冊商標的所有權人是先秦飲食文化公司,李紅并沒有合法取得該商標的使用權。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認為趙青的行為構成了侵權,也只能由該商標的所有權人先秦飲食文化公司作為原告提起訴訟,要求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而李紅在本案中不具有原告主體資格,無權提起訴訟。法院應依法以裁定駁回其起訴。
 
18.甲、乙國有企業與另外9家國有企業擬聯合組建設立"A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內容為:公司股東會除召開定期會議外,還可以召開臨時會議,臨時會議須經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監事提議召開。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規定的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議方面的不合法之處。經全體股東協商后,予以糾正。
2002年3月,A公司依法登記成立,注冊資本為1億元,其中甲以工業產權出資,協議作價金額1200萬元;乙出資1400萬元,是出資最多的股東。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東會會議,設立了董事會。
2003年5月,A公司董事會發現,甲作為出資的工業產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價額,為了使公司股東出資總額仍達到1億元,董事會提出了解決方案,即:由甲補足差額;如果甲不能補足差額,則由其他股東按出資比例分擔該差額。
2004年5月,公司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后,經濟效益較好,董事會制定了一個增加注冊資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將公司現有的注冊資本由1億元增加到1.5億元。增資方案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時,有7家股東贊成增資,7家股東出資總和為583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的58.3%;有4家股東不贊成增資,4家股東出資總和為417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的41.7%。股東會通過了增資決議,并授權董事會執行。
2005年3月,A公司因業務發展需要,依法成立了海南分公司。海南分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違反了合同約定被訴至法院,對方以A公司是海南分公司的總公司為由,要求A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要求:根據以上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1)A公司設立過程中訂立的公司章程中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議的規定有哪些不合法之處?說明理由。
(2)A公司的首次股東會議由甲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為什么?
(3)A公司董事會做出的關于甲出資不足的解決方案的內容是否合法?說明理由。
(4)A公司股東會做出的增資決議是否合法?說明理由。
(5)A公司是否應替海南分公司承擔違約責任?說明理由。
 

 

正確答案:
(1)A公司最初訂立的公司章程中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議的規定的不合法之處是:臨時股東會議須經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監事提議召開。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2)不合法。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首次股東會議應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所以應由乙召集和主持。
(3)A公司董事會做出的關于甲出資不足的解決方案的內容合法。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時,應當由交付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公司沒立時的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4)A公司股東會做出的增資決議不合法。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會對公司的重大問題做出決議,需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對某些涉及股東根本利益的事項的表決,如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注冊資本做出決議時,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5)A公司應替海南分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寺的分公司足總公司管理的一個分支機構,不具有中國法人資格,但可以依法獨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其民事責任由設立該分公司的總公司承擔。
 

百分百考試網 考試寶典

立即免費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