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5-24 共1頁
稅法考前沖刺(六)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
1.以下屬于契稅的納稅義務人的是( )。
A.承受土地、房屋用于醫療、科研的醫院
B.銷售別墅的某房地產公司
C.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國土資源管理局
D.購買花園別墅的用戶
正確答案:D 解題思路:銷售別墅的某房地產公司,對于銷售方是不需要繳納契稅的。
2.采取稅收強制措施時,對于滯納金的處理正確的是( )
A.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未繳納的滯納金必須同時強制執行
B.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未繳納的滯納金不能同時強制執行
C.只能在納稅人已繳納稅款但拒不繳納滯納金的情況下同時強制執行
D.稅務機關可以隨時單獨對納稅人應繳未繳的滯納金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采取稅收強制措施時,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未繳納的滯納金必須同時強制執行。對納稅人已繳納稅款但拒不繳納滯納金的,稅務機關可以單獨對納稅人應繳未繳的滯納金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3.北京市某內資白酒生產企業2006年10月進口酒精海關審定關稅完稅價格150萬元,繳納關稅15萬元,酒精消費稅稅率為5%,當月領用酒精80萬元用于生產白酒;當月向農民收購糧食一批,收購憑證上的收購價為200萬元;當月銷售糧食白酒200噸,取得銷售收入400萬元;糧食白酒消費稅稅率為20%,每500克消費稅稅額為0.5元。則10月份該白酒生產企業應繳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萬元。
A.15.82
B.20.68
C.18.80
D.11.25
正確答案:D 解題思路:進口增值稅=(150+15)÷(1-5%)×17%=29.53(萬元)
收購糧食可抵扣進項稅=200×13%=26(萬元)
銷售白酒增值稅銷項稅額=400×17%=68(萬元)
當期應納增值稅=68-29.53-26=12.47(萬元)
銷售白酒應納消費稅=400×20%+200×2000×0.5÷10000=100(萬元)
當期應繳納的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12.47+100)×(7%+3%)=11.25(萬元)
4.納稅擔保的方式有( )。
A.保證、抵押、質押
B.保證、抵押、扣押
C.保證、質押、扣押
D.抵押、質押、扣押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納稅擔保的方式有保證、抵押、質押。
5.卷煙廠在廠門口自設一非獨立核算的門市部,銷售自產卷煙,出廠價為13000元/箱,門市部銷售價為14000/箱,當月門市部領出卷煙10箱,售出8箱。則該門市部業務應納消費稅是( )元。
A.60000
B.64500
C.48000
D.51600
正確答案:D 解題思路:納稅人通過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自產消費晶的,應按照門市部對外銷售額或銷售數量征收消費稅。應征消費稅為14000×8×45%+8×150=51600(元)。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1分,每題均有多個正確答案,每題所有答案選擇正確的得1分;不答、錯答、漏答均不得分)
6.一內資企業,注冊資本2000萬元,向銀行貸款200萬元,年利息10萬元,除此以外,還發生下列利息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直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是( )
A.以4.8%的年利率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
B.建造、購置固定資產竣工決算投產后發生的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
C.向關聯企業貸款1200萬元,年利息60萬元
D.向其他企業借款50萬元,利息支出為3萬元
正確答案:AB 解題思路:選項C向關聯企業的借款超過注冊資本50%,超過部分的借款利息,不能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選項D年利率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應當進行調整,不能直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7.A是我國境內企業,w是B國企業,A與W企業原無業務往來,A委托B國C企業代為采購一設備,后經聯系,A與w達成協議,A企業向w企業進口設備,進口設備計算關稅完稅價格時,到岸價格應當包括的內容有( )。
A.A向c支付的傭金
B.A向w支付的貨款
C.A向w支付的包裝費
D.A負擔的設備進口后的安裝費
正確答案:BC 解題思路:選項A屬于購貨傭金不計入完稅價格中;選項D對于進口后安裝費能夠與貨物實付或應付價格區分的,不得計入完稅價格中。
8.納稅人及其他當事人認為稅務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下列( )規定不合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一并向復議機關提出對該規定的審查申請。
A.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務院制定的規章
B.其他各級稅務機關的規定
C.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規定
D.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規定
正確答案:BCD 解題思路:納稅人及其他當事人認為稅務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下列規定不合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一并向復議機關提出對該規定的審查申請:
(1)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務院其他部門的規定;
(2)其他各級稅務機關的規定;
(3)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規定;
(4)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規定。
9.復合計征消費稅的貨物有( )。
A.糧食白酒
B.薯類白酒
C.卷煙
D.其他酒
正確答案:ABC 解題思路: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卷煙是復合計征消費稅的。
10.下列各項中,可以作為城建稅計稅依據的是( )。
A.納稅人滯納三稅而加收的滯納金
B.納稅人享受三稅減免稅后實際繳納的營業稅
C.納稅人偷逃三稅被處的罰款
D.納稅人偷逃三稅被查補的稅款
正確答案:BD 解題思路:稅款的滯納金和罰款不能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
三、判斷題(每題1分,請判斷每題的表述是否正確,每題判斷正確的,得1分;每題判斷錯誤的,倒扣1分;不答題既不得分,也不扣分。扣分最多扣至本題型零分為止)
11.鑄鍛、模具和數控機床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的增值稅返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鑄鍛、模具和數控機床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的增值稅返還收入,計入"補貼收入",專項用于技術研究開發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計征企業所得稅。改變用途的,補繳企業所得稅。
12.計算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時,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中含有支付給境外的傭金的,應當扣除。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計算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時,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中含有支付給境外的傭金的,如果單獨列明,應當扣除。
13.中國某作家在美國著一本小說于2006年10月通過一美國出版社出版,并獲得該出版機構支付的稿酬1000美元。因其為中國居民,則這筆所得應當征收營業稅。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營業稅只對境內勞務征稅。本題目中不屬于境內勞務,不征營業稅。
14.卷煙廠的教育費附加按3%減半征收。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自2005年起10月1日起,教育費附加按全額征,不再減半優惠。
15.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因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而發生的股權轉讓,暫免征收印花稅。
A.對
B.錯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因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而發生的股權轉讓,暫免征收印花稅。
四、計算及會計處理題(每小題10分。需要計算的,應列出計算過程。答案中的金額單位以萬元表示,有小數的保留兩位小數,兩位小數后四舍五入)
16.資料:某自營出口生產企業的出口貨物全部為加工貿易出口,經營范圍為單一產品,產品的征稅率和退稅率分別為17%和13%,2002年1月開始執行"免、抵、退"稅政策,2006年1~3月有關財務資料和發生的業務如下:
(1)2006年1月,外購輔料1000萬元,驗收入庫,取得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170萬元;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折合人民幣400萬元驗收入庫,款項均未支付;上期留抵進項稅額為10萬元。
(2)2006年1月內銷貨物不含稅銷售額200萬元;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出口銷售收入折合人民幣600萬元(FOB,忽略傭金,下同);來料加工復出口貨物工繳費收入折合人民幣100萬元,上述款項均未收到。已知企業本月采購的輔料全部用于產品的生產中,無法準確劃分用于免稅銷售業務中對應的進項稅額。
(3)2006年2月,進口料件一批,支付國外買價300萬元,運抵我國海關前的運輸費用25萬元,保險費用15萬元,支付購貨傭金30萬元,已知該料件的關稅稅率為30%,料件已經報關進口,并取得海關填發的完稅憑證。(料件的增值稅稅率為17%)
(4)2006年2月,內銷貨物不含稅銷售額800萬元,外銷貨物200萬元。
(5)2006年3月購進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進項稅額為150萬元,本月領取其中的10%用于本企業的基建工程中。
(6)2006年3月,將上年購進的料件發給某加工廠加工生產與本企業同類型的產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張,注明的加工費為80萬元,輔料為20萬元,月末將其粘貼本企業的商標對外出口給進口本企業自產產品的外商,取得外銷收入1000萬元,同月本企業無境內銷售業務。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1)計算企業2006年1月份的應納(應退)的增值稅;
(2)計算企業2006年2,月份的應納(應退)的增值稅;
(3)計算企業2006年3月份的應納(應退)的增值稅。
正確答案:
(1)2006年1月份的增值稅;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400×(17%-13%)=16(萬元)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600×(17%-13%)-16=8(萬元)
當期不得抵扣稅額=[100÷(200+600+100)]×170=18.89(萬元)
本月應納稅額=200×17%-(170-8-18.89)-10=-119.11(萬元)
免抵退稅額抵減額=400×13%=52(萬元)
免抵退稅額600×13%-52=26(萬元)
免抵退稅額小于當期留抵稅額,故當期的應退稅額=26(萬元),免抵稅額=26-26=0,留在下期抵扣的進項稅額=119.11-26=93.11(萬元)
(2)2006年2月份的增值稅:
進口料件的完稅價格=300+25+15=340(萬元)
進口料件應納的關稅=(300+25+15)×30%=102(萬元)
進口料件應納的增值稅=(340+102)×17%=75.14(萬元)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200×(17%-13%)=8(萬元)
當期應納稅額=800×17%-(75.14-8)-93.11=24.25(萬元)
免抵退稅額=200×1.3%=26(萬元)
免抵退稅額大于當期留抵稅額,故當期的應退稅額=24.25(萬元),免抵稅額=26-24.25=1.75(萬元)
(3)2006年3月份的增值稅:
進項稅額=150×(1-10%)+(80+20)×17%=152(萬元)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1000×(17%-13%)=40(萬元)
當期應納稅額=0-(152-40)=-112(萬元)
免抵退稅額=1000×13%=130(萬元)
免抵退稅額大于當期留抵稅額,故當期的應退稅額=112(萬元),
免抵稅額=130-112=18(萬元)。
17.某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獨資),1998年成立,當年進入獲利年度,開始享受減免稅優惠。企業盈利情況如下:
該企業外國投資者2003年將分回的2002年稅后利潤80萬元用于再投資,增加企業注冊資本。2005年為擴大生產規模,該企業購進國產設備一臺,價稅合計187.2萬元,企業已經按稅法規定辦理增值稅退稅。該企業適用企業所得稅30%,地方所得稅免征。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順序回答問題:
(1)計算該企業1998~2002年應納企業所得稅,
(2)計算再投資退稅額及2003年應納企業所得稅;
(3)計算2005年應納企業所得稅;
(4)計算2006年應納企業所得稅
正確答案:
(1)1998年~1999年為免稅期間,2000年~2002年為減半征收期,共計應納稅額=(100-30+120-20)×15%=25.5(萬元)
(2)再投資退稅額=80÷(1-15%)×15%×40%=5.65(萬元)
2003年應納企業所得稅=70×30%=21(萬元)
(3)2004年應納企業所得稅=150×30%=45(萬元)
2005年應納企業所得稅=200×30%=60(萬元)
2005年新增企業所得稅額=60-45=15(萬元)
購買國產設備可抵免的企業所得稅=187.2÷1.17×40%=64(萬元)
2005年企業實際應納企業所得稅=60-15=45(萬元)
對國產設備未抵免的企業所得稅64-15=49(萬元)
可留待下期繼續抵免。
(4)2006年應納企業所得稅=180×30%=54(萬元)
2006年比2004年新增企業所得稅額=54-4=9(萬元)
2006年應納企業所得稅=54-9=45(萬元)
對國產設備未抵免的企業所得稅49-9=40(萬元)可留待下期繼續抵免
18.某酒店2006年10月營業收入情況如下:
(1)經營客房取得房費收入36000元。
(2)經營餐廳取得收入45800元,其中有煙酒18000元。
(3)出租會議室取得租金收入6800元。
(4)經營保齡球館取得收入15200元;經營歌舞廳取得收入24900元。
(5)轉讓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取得成本為150000元),取得收入350000元。
(6)從某企業購買煙酒共50000元,本月該企業在本舞廳共消費了53200元,雙方商定相互抵沖,差價不再結算,企業按50000萬元開具營業稅發票。
(7)處置酒店周邊地區垃圾,向有關單位和居民收取垃圾處置費10000元。該酒店上述收入均分別核算。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順序回答問題:
(1)經營客房取得房費收入應納營業稅;
(2)經營餐廳取得收入應納營業稅;
(3)出租會議室取得租金收入應納營業稅;
(4)經營保齡球館和歌舞廳收入應納營業稅;
(5)轉讓土地使用權收入應納營業稅;
(6)與企業抵賬行為應納營業稅;
(7)收取垃圾處置費應納營業稅。
正確答案:
(1)經營客房取得房費收入應納營業稅=36000×5%=1800(元)
(2)經營餐廳取得收入應納營業稅=45800×5%=2290(元)
(3)出租會議室取得租金收入應納營業稅=6800×5%=340(元)
(4)經營保齡球館和歌舞廳收入應納營業稅=15200×5%+24900×20%=5740(元)
(5)轉讓土地使用權收入應納營業稅=(350000-150000)×5%=10000(元)
(6)抵賬行為應納營業稅=50000×20%=10000(元)
(7)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垃圾處置勞務不屬于營業稅應稅勞務,對其處置垃圾取得的垃圾處置費,不征收營業稅。
五、綜合題
19.某餐具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職工總人數150人。2006年12月有關生產經營業務如下:
(1)購進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進項稅額為28萬元;購進原木一批,收購金額為8萬元;
(2)將上述收購金額為5萬元的原木發往A企業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加工費0.2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1張,A企業無同類產品對外出售,
(3)收回委托A企業加工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并于當月投入生產,用于進一步加工高檔木制一次性筷子,完工后銷售取得收入12萬元;
(4)以現款銷售鍋類產品的收入50萬元,分期收款方式銷售碗類產品60萬元,合同約定本月收取60%的款項;
(5)銷售各類碗具給經銷商,共計銷售收入200萬元,因運輸途中部分產品略有碰損,經銷商要求退換碰損產品,企業為避免再次運輸的損失,與經銷商協商給予質量折扣,折扣為銷售額的1%,以便經銷商以低價出售,達成協議后,按照扣除折扣后的銷售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收取價款;
(6)中秋節企業大聯歡活動中,為職工每人發放一自產高壓鍋,單位售價為400元,單位成本為260元;
(7)職工食堂領用售價為1萬元的自產碗類餐具,成本金額為5200元;
(8)購進生產設備用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價款為2萬元、進項稅額0.34萬元;
(9)連日降雨致使倉庫坍塌,毀損碗類餐具的成本為80萬元,售價100萬元,材料成本比例為80%,材料進項稅率為17%(假設毀損餐具成本中僅材料部分存在進項稅額抵扣);
(10)本月外購未使用的剩余原木因雷擊燒毀。假設上述增值稅專用發票均已通過認證。木制一次性筷子適用5%的消費稅稅率。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順序回答問題(計算結果以萬元為單位):
(1)計算委托加工業務應當由A企業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2)計算2006年12月應當轉出的進項稅額;
(3)計算2006年12月該企業應繳的增值稅;
(4)計算2006年12月該企業應繳的消費稅(不含代收代繳部分)。
正確答案:
(1)委托加工業務應當由A企業代收代繳的消費稅=[5×(1-13%)+0.2]÷(1-5%)×5%=0.24(萬元)
(2)2006年12月應當轉出的進項稅額=80×80%×17%=10.88(萬元)
(3)計算2006年12月該企業應繳的增值稅銷項稅額=(12+50+60×69%+200×99%+0.04×150+1)×17%=51.51(萬元)
進項稅額=28+[8-(8-5)]×13%+0.2×17%+0.34=29.02(萬元)
2006年12月企業應繳納的增值稅=51.51-(29.02-10.88)=33.37(萬元)
(4)自2006年4月1日起,木制一次性筷子稅率開始征收消費稅,稅率為5%。以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木制一次性筷子為原料生產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準予從消費稅應納稅額中扣除原料已納的消費稅稅款。
2006年12月該企業應繳的消費稅=12×5%-0.24=0.36(萬元)
20.某市家電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5年8月成立時,注冊資本5000萬元。企業全體職工人數計1000人,當地稅務機關確定2006年上半年計稅工資標準為800元/人/月。2006年度相關生產經營業務如下:
(1)當年銷售收入共計15000萬元(不含稅價格);購進已稅原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購貨金額4000萬元,進項稅額680萬元,發票已通過認證;支付購貨及銷貨的運輸費用400萬元,取得運輸公司開具的運費發票;銷貨收取的裝卸費58.5萬元,已經向購貨方開具收據;企業已經對上述業務按稅法規定進行涉稅處理。
(2)在建工程領用了本廠生產的銷售價為30萬元,成本為25萬元的開關燈具等小家電,企業未作賬務處理和稅務處理。
(3)全年應扣除的銷售產品成本、稅金及附加計8500萬元,發生銷售費用2000萬元,發生財務費用260萬元,發生管理費用600萬元。
(4)企業工資按月均衡發放,并于工資計提時計入相應會計科目。全年實發工資總額為1429.60萬元,并按照實發工資和2%、14%、2.5%的比例計算提取了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取得了繳納工會經費的相關票據。教育經費賬戶期末無余額。
(5)企業將一閑置房產對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10萬元,企業未進行賬務處理和稅務處理。
(6)所發生的財務費用中包括向關聯企業支付3000萬元借款的本年利息220萬元(同期銀行貸款年利率為6%。
(7)所發生的銷售費用中含有實際支出的廣告費1400萬元。
(8)所發生的管理費用中包含業務招待費240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回答問題(計算結果以萬元為單位):
(1)計算企業經營期間少計的流轉稅及教育費附加;
(2)計算該企業2006年應繳納的增值稅;
(3)計算該企業2006年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4)計算該企業2006年超過稅前扣除標準的工資費用;
(5)計算超過扣除標準的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6)計算超過扣除標準的財務費用;
(7)計算超過扣除標準的廣告費用;
(8)計算超過扣除標準的業務招待費用;
(9)計算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正確答案:
(1)企業已經按會計賬務處理對流轉稅及教育費附加計算納稅。即對于企業會計處理錯誤的項目,企業存在少納稅及少繳教育費用附加的情況,在建工程領用了本廠生產的銷售價為30萬元的開關燈具等小家電,按稅法規定企業應當視同銷售計繳相應的稅金及附加。該企業將房產出租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中,少計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少納增值稅銷項稅額=30×17=%5.1(萬元)
少納營業稅=10×5%-0.5(萬元)
少納城建稅=(5.1+0.5)×7%=0.39(萬元)
少繳教育費附加=(5.1+0.5)×3%=0.17(萬元)
(2)銷項稅額=15000×17%+58.5÷1.17×17%+5.1=2563.6(萬元)
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680+400×7%=708(萬元)
應繳納的增值稅=2563.6-708=1855.6(萬元)
(3)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1855.6×(7%+3%)+0.5×(7%+3%)=185.61(97元)
(4)超過稅前扣除標準的工資費用的計算:上半年計稅工資金額=1000×0.08×6=480(萬元) 下半年計稅工資金額=1000×0.6×6=960(萬元)
上、下半年實際發放工資均為1429.60+2=714.80(萬元)
準予稅前扣除的工資總額=480+714.80=1194.80(萬元)
超過稅前扣除標準的工資費用=1429.60-1194.80=234.80(萬元)
(5)超過稅前扣除標準的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234.80×(2%+14%+2.5%)=43.44(萬元)
(6)超過扣除標準的財務費用=220-5000×50%×6%=70(萬元)
(7)計算廣告費及業務招待費的計算基數應當為,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主表的第1行,包括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及視同銷售收入。
超過扣除標準的廣告費用=1400-(15000+58.5÷1.17+30+10)×8%=192.8(萬元)
(8)超過扣除標準的業務招待費用=240-[(15000+58.5÷1.17+30+10)×0.3%+3]=191.73(萬元)
(9)應納稅所得額=15000+58.5÷1.17+30+10-8500-25-2000-260-600-0.5-0.39-0.17+234.8+43.44+70+192.8+191.73=4436.71(萬元)
應納企業所得稅=4436.71×33%=1464.11(萬元)
21.張某為一企業法定代表人,2006年取得以下收入:
(1)該企業實行年薪制,張某每月發放工資3000元,年終效益工資收入為64000元;
(2)轉讓自用小汽車一輛,原價150000元,合同標明轉讓價160000元;
(3)為改善住房條件,7月1日將自購已居住6年的唯一普通住房對外轉讓,原價100000元,合同標明轉讓價120000元;
(4)1月份購人某種債券1p00份,每份買人價15元,支付相關稅費共計200元。6月份將買入的債券一次性賣出,每份賣出價18元,支付賣出債券的稅費共計150元;
(5)取得有獎發票2張,每張發票獎金金額均為500元;
(6)通過拍賣行將一幅珍藏多年的名人字畫拍賣,取得收入80000元,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原價為60000元;
(7)從A國取得股息所得(稅前)折合人民幣8000元,已在A國繳納個人所得稅400元;從B國取得全年財產租賃所得(稅前)人民幣60000元,已在B國繳納個人所得稅18000元。(張某所在地區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適用7%,教育費附加征收率3%,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稅率0.5‰)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1)計算其全年工資薪金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計算轉讓小汽車應繳納的各稅及附加,
(3)計算住房轉讓應繳納的各稅及附加;
(4)計算轉讓債券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5)計算福利彩票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6)計算轉讓名人字畫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7)計算從A國、B國取得的所得分別應當補繳的個人所得稅
正確答案:
(1)實行年薪制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應當按一次性獎金計算辦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張某每月應納稅款=(3000-1600)×10%-25=115(元)
年終效益工資應當按一次性獎金計算納稅,64000÷12=5333.33(元),適用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375元。
年終效益工資應納稅款=64000×20%-375=12425(元)
全年工資薪金應納稅款=115×12+12425=13805(元)
(2)財產轉讓所得中允許減除的是資產原值及合理費用。資產原值是指不減去折舊、減值等變化的資產價值,而非凈值;合理費用是指賣出財產時按規定支付的有關費用。個人轉讓小汽車售價高于原值的應當按4%減半征收增值稅。按稅法規定,小汽車及房產轉讓均應當簽訂產權轉移書據,進行產權變更登記,繳納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
應納增值稅=160000÷(1+4%)×4%×50%=3076.92(元)
應納城建稅及教育費用附加=3076.92×(7%+3%)=307.69(元)
印花稅=160000×0.5‰=80(元)
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60000-150000-3076.92-307.69-80)×20%=1307.08(元)
(3)自2006年6月1日后,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住房取得的所得暫兔征個人所得稅.應當繳納印花稅=120000×0.5‰=60(元)
(4)一次賣出債券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8-15)×1000-200-150]×20%=530(元)
(5)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所得不超過800元(含800元)的,暫免征個人所得稅。
(6)按規定,個人將書畫作品、古玩等公開拍賣取得的收入減除其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其財產原值確定方法為:能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的,以憑證上注明的價格為其財產原值,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或由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機構所評估的價格確定。稅款由拍賣單位負責代扣代繳。轉讓名人字畫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80000-60000)×20%=4000(元)
(7)
①來自A國所得抵免限額=8000×20%=1600(元)
在A國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400元,應補繳個人所得稅=1600-400=1200(元)
②來自B國所得的抵免限額=60000÷12×(1-20%)×20%×12=9600(元)
已在B國繳納個人所得稅18000元,超過了抵免限額9600元,超限額部分不允許在應納稅額中抵扣,但可在以后納稅年度仍來自B國的所得已納稅額低于限額部分中補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