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考前模擬試題
一、單項選擇題
1. 下列各項中,不屬于無效民事行為的是()。
A.廠長王某惡意串通財務科科長李某,將企業資金轉移到其個人賬戶
B.6歲的月月用壓歲錢購買價值200元的化妝品
C.張某用刀威脅李某,在此情況下,李某借款10萬元給張某
D.張某將自己的房屋低價轉讓給甲公司
2. 2010年1月1日,甲公司聘用張某擔任某種特定電腦程序的設計員,聘用期限為1年,同時約定:聘用期限內,張某不得為其他公司設計同類電腦程序。2010年3月1日,甲公司得知張某違反約定,在2010年2月1日為乙公司設計了同類電腦程序。對張某違約行為的訴訟時效期間起算日期是()。
A.2010年1月1日
B.2010年2月1日
C.2010年3月1日
D.2011年1月1日
3. 注冊會計師甲、乙、丙投資設立A會計師事務所,該會計師事務所的形式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后甲在對B上市公司的年度會計報告進行審計過程中,因輕微過失出具了錯誤的審計報告,經人民法院判決由A會計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對該債務責任承擔表述中正確的是()。
A.甲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B.甲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其他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C.全體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D.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 某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企業在2007年3月25日取得營業執照,該企業的注冊資本為2000萬美元,其中外國投資者以機器設備作價480萬美元出資。下列有關該外國投資者出資期限的表述中,下列符合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有關規定的是()。
A.外國投資者在2007年6月25日繳清出資
B.外國投資者在2007年9月30日繳清出資
C.外國投資者在2007年12月25日繳清出資
D.外國投資者在2008年3月25日繳清出資
5. 中國甲公司與美國乙公司意欲在中國境內共同投資設立一家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在其擬訂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有關其出資方式部分的提法,符合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A.乙公司以境外某公司為保證人向美國某銀行取得的貸款作為出資
B.乙公司用以投資的機器設備不需要審批機關的批準
C.乙公司以合營企業名義租賃的機器作為出資
D.甲公司以合營企業名義取得的貸款出資
6. 某有限責任公司作出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后,即依法向債權人發出通知書,并予以公告。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該公司債權人在法定期間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該法定期間為()。
A.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
B.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
C.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
D.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內
7. 甲、乙、丙三位股東發起方式設立A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經營一段時間后,甲股東向銀行貸款100萬元,擬由A公司為其提供擔保,關于該擔保事項,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進行決議
B.由董事會作出決議
C.無須經過股東大會會議討論,甲股東可以安排公司經理辦理擔保事項
D.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且由出席會議的甲之外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8. 下列關于公司法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有()。
A.有限責任公司發生經營困難,如果繼續經營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B.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C.獨立董事每屆任期與該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但是連任時間不得超過5年
D.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獨立董事
9. 甲公司為國有獨資公司,其董事會作出的下列決議中,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是()。
A.聘選張某為公司經理
B.增選王某為公司董事
C.批準董事林某兼任乙有限責任公司經理
D.決定發行債券500萬元
10. 下列各項中,不符合上市公司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條件有()。
A.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
B.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于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C.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平均不少于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但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除外
D.本次發行后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50%
11. 根據有關規定,下列人員中,可以擔任破產企業管理人的是()。
A.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4年曾經是破產企業控股股東的孫某
B.現在擔任破產企業法律顧問的李某
C.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2年擔任過破產企業董事的田某
D.破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郭某
12. 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產申請案件,管理人請求乙公司繼續履行破產受理申請前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的尚未履行的設備買賣合同,該買賣合同標的額為10萬元,為此,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A.該10萬元作為破產企業的破產費用清償
B.該10萬元可以由乙公司依法申報債權
C.管理人不得繼續履行未履行的合同
D.合同繼續履行后,由此產生10萬元的共益債務
13. 某被申請破產企業的債權人有9人,債權總額為3000萬元。其中有2位債權人的債權900萬元有破產企業的財產做擔保,債權人未聲明放棄優先受償權。在討論和解協議時,如果全體債權人都出席了會議,下列情形可能通過決議的是()。
A.有3位債權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為1200萬元
B.有3位債權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為1500萬元
C.有4位債權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為1200萬元
D.有4位債權人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為1500萬元
14. 某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由甲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出資。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定,該國有獨資公司的下列事項中,應當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的事項有()。
A.公司章程
B.公司分立
C.公司債券的發行
D.公司增加注冊資本
15. 甲租用乙的一臺筆記本電腦,后甲將該電腦轉讓給丙,丙不知道該筆記本電腦為乙的財產,以市場價受讓了該電腦,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乙有權追回該電腦
B.丙取得該電腦的所有權
C.丙不能取得該電腦的所有權
D.該轉讓行為無效
16. 甲公司于4月1日向乙公司發出訂購一批實木沙發的要約,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復。4月2日乙公司收到該要約。4月3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訂購實木沙發,遂向乙公司發出撤銷要約的信件,該信件于4月4日到達乙公司。4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復,乙公司表示暫無實木沙發,問甲公司是否愿意選購布藝沙發。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甲公司要約失效的時間是()。
A.4月3日
B.4月4日
C.4月5日
D.4月8日
17. 甲企業與乙加工廠簽訂了加工承攬合同,乙企業為甲企業加工一批生產用配件,合同履行過程中,經甲同意乙加工廠將該配件的主要工作交給丙企業完成,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A.該主要工作由丙企業向甲企業負責
B.丙企業完成的工作成果由乙加工廠向甲企業負責
C.乙工廠可以不經過甲企業的同意將主要工作交給丙完成
D.乙加工廠對主要工作的質量不負責任
18. 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下列存款賬戶中,需要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核準才可以開立的有()。
A.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
B.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C.基本建設資金專用存款賬戶
D.一般存款賬戶
19. 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持票人在一定期限內不行使票據權利,其權利歸于消滅。下列有關票據權利消滅時效的表述中,錯誤的有()。
A.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
B.持票人對商業匯票的出票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1年
C.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6個月
D.持票人對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
20.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不屬于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有()。
A.甲公司將其與乙公司訂立合同過程中獲悉的乙公司商業秘密泄露給戊公司
B.甲企業盜竊乙企業的商業秘密用于產品制造
C.某技術研究院違反約定擅自將丙公司委托開發的某項技術出售給丁公司
D.丙企業在產品發布會上披露了同行業丁企業的商業賄賂行為
二、多項選擇題
1. 以下屬于代理權濫用的情形包括()。
A.代理雙方當事人進行同一民事行為
B.超越代理權的代理
C.代理他人與自己進行民事活動
D.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2. 下列有關判決和裁定區別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判決是解決案件的實體問題,而裁定是解決訴訟中的程序問題
B.判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而裁定只能采用書面形式
C.判決是在案件審理終結時作出,而裁定發生于訴訟的各階段
D.一審判決可以上訴,而裁定一律不準上訴
3. 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下列可以產生清算人的方式有()。
A.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
B.由全體合伙人指定一個或數個合伙人擔任清算人
C.由全體合伙人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D.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 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的,屬于對投資者的要求包括()。
A.境外實有資產總額不低于1億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實有資產總額不低于5億美元
B.有健全的治理結構和良好的內控制度,經營行為規范
C.近3年內未受到境內外監管機構的重大處罰(包括其母公司)
D.母公司境外實有資產總額不低于1億美元
5. 下列有關公司公積金的表述,不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是()。
A.法定公積金按照公司稅后利潤的10%提取
B.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C.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可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
D.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后公司注冊資本的25%
6. 某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為100萬元,股東人數為4人,董事會成員為9人,監事會成員為3人。該公司出現下列情形應當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是()。
A.出資額為16萬元的股東提議召開
B.未彌補的虧損為35萬元
C.5名董事提議召開
D.1名監事提議召開
7. 某上市公司董事張某持有本公司股份800股,現張某擬轉讓所持有的股份,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A.張某可以一次全部轉讓
B.張某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200股
C.張某在任職期間不能轉讓該股份
D.張某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
8. 下列關于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表述中,不符合證券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A.某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一律36個月內不得轉讓。
B.發行價格應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均價
C.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不超過10 名
D.最近1年及1期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其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尚未消除的,不能非公開發行股票
9.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核準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基金募集,如果超過6個月開始募集,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原核準一律作廢
B.原核準的事項未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當備案
C.原核準的事項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當重新提交申請
D.可以有3個月的寬限期
10. 下列有關虛假陳述行為中投資者投資差額損失計算的基準日說法中,正確的是()。
A.已經退出證券交易市場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為基準日
B.未停牌或摘牌的,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虛假陳述影響的證券累計成交量達到其可流通部分200%之日。但通過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的證券成交量不予計算
C.一律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30個交易日為基準日
D.已經停止證券交易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為基準日
11. 根據有關規定,國有獨資企業的下列事項中,應當企業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的有()
A.發行債券
B.進行大額捐贈
C.與其他企業合并
D.為他人提供大額擔保
12. 下列選項中,未經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同意,國有獨資公司不得進行的行為有()。
A.與關聯方訂立財產轉讓的協議
B.為關聯方提供擔保
C.與關聯方共同出資設立企業
D.與關聯方訂立借款的協議
13.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可以發生效力的情形有()。
A.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導致物權變更的,自法律文書生效時發生效力
B.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協議成立時發生效力
C.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和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
D.因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導致物權消滅的,自征收行為完成時發生效力
14. 根據《物權法》規定,拾得遺失物的處理規則包括()。
A.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B.遺失人發出懸賞廣告,愿意支付一定報酬的,不得反悔
C.拾得人拒不返還遺失物,按侵權行為處理
D.招領公告期限屆滿無人認領的,遺失物可以歸拾得人所有
15. 下列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作出的發明創造,不屬于職務發明創造的是()。
A.某紡織研究所的科研人員張某利用本單位的資金、設備,發明了一項新型充電器
B.某汽車研究所研究員李某退休后2年,發明了與其在職時從事工作相關的一項新型汽車點火器
C.某高校化學教師王某為履行學校領導交辦的一項臨時性的任務,發明了一種新型電光源
D.某政府官員劉某利用自身物質條件和業余時間,發明了一項新型船用柴油機,但劉某2年前在某船舶動力研究所從事船用柴油機的研發
16. 趙某欠孫某10萬元,田某欠趙某10萬元。因趙某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孫某欲行使代位權訴訟。對此,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A.孫某不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代位權
B.孫某可以自己的名義行使代位權
C.孫某行使代位權,應在趙某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D.孫某行使代位權,應在田某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17.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關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租賃物危及承租人安全的,無論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是否知道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都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B.承攬合同的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
C.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
D.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
18. 下列關于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價格壟斷協議通過人為操縱否定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扭曲了價格信號,屏蔽了市場競爭機制
B.價格壟斷被視為危害最嚴重的壟斷行為,必須予以禁止
C.經營者之間達成固定對價格有影響的手續費協議的,也構成固定商品價格的協議
D.構成價格壟斷協議的特征是禁止經營者定價的絕對自由,如果是對經營者定價過程設定統一的限制條件,不構成壟斷
19. 經營者集中可以不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的情形有()。
A.參與集中的一個經營者擁有其他每個經營者50%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
B.參與集中的每一個經營者50%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被同一個未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擁有
C.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有一個經營者擁有50%以上的市場份額
D.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均沒有達到市場份額的50%
20. 下列關于《反價格壟斷行政執法程序規定》中關于“寬恕制度”適用規則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A.第三個達成價格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并提供重要證據的,可以免除處罰
B.第一個主動報告達成價格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并提供重要證據的,可以免除處罰
C.第一個主動報告達成價格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并提供重要證據的,可以按照不高于50%的幅度減輕處罰
D.第二個主動報告達成價格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并提供重要證據的,可以按照不低于50%的幅度減輕處罰
三、綜合題
1. 西日貿易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貿易公司” )系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別出資300萬元和200萬元設立,貿易公司實際到位的注冊資本為400萬元,甲公司尚有100萬元出資因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期限未到期而沒有完全履行出資義務。 貿易公司在經營中因投資決策發生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破產。人民法院于2007年2月8日受理了該破產申請后,指定了管理人全面接管貿易公司。經審理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8日依法宣告貿易公司破產。管理人對貿易公司的相關事項清理如下
(1)2006年4月20日向丙公司無償贈與一批物資,價值30萬元。
(2)2006年1月24日向丁銀行借款10萬元,借款期限為2年。其借款利息截至2007年2月8日為8萬元,其后截至2008年1月8日為5萬元。
(3)2006年12月16日與甲公司簽訂一份買賣合同,約定甲公司為貿易公司定制一批特殊規格的服裝,合同標的額為68萬元,由甲公司于2007年4月上旬交貨,貨到付款。現雙方均尚未履行該合同,管理人決定解除該合同,由此造成甲公司實際經濟損失為10萬元。
(4)武漢一債權人因參加債權人會議發生差旅費1萬元,南京一債權人為參加貿易公司的破產清算而聘請律師發生費用2萬元。
(5)2007年6月19日貿易公司的一幢危房突然倒塌,致路人戊不幸受到傷害,遭到損失3萬元。
(6)除上述事項外,貿易公司經評估確認尚有資產1200萬元( 變現價值 );負債2800萬元( 其中,應付工資300萬元、基本養老保險費用60萬元、補充養老保險費用40萬元、基本醫療保險費用30萬元、補充醫療保險費用20萬元、應繳稅金400萬元、其他流動負債650萬元、長期負債1300萬元 );破產費用100萬元。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和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分析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享有的破產債權是多少?其尚未繳納的出資是否應補繳?并分別說明理由。
(2)貿易公司向丙公司贈與物資的行為是否可以撤銷?并說明理由。
(3)丁銀行享有的破產債權是多少?并說明理由。
(4)丁銀行享有的破產債權在破產清算中能得到清償的具體數額是多少?( 小數點保留2位 )
2. 甲塑料制品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與乙化工機械制造公司(以下簡稱“乙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簽訂了一份買賣注塑設備合同,甲公司為買方,乙公司為賣方。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1)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分二批向甲公司提供注塑設備10套,每套價格為15萬元,價款總計為150萬元
(2)甲公司應向乙公司給付定金25萬元
(3)如一方遲延履行,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
(4)因甲公司必須在2011年底前全面開工投產,為保證該合同的按時履行,由丙生物醫藥公司(以下簡稱“丙公司” )作為乙公司的保證人,在乙公司不能履行債務時,丙公司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該買賣合同依法生效后,甲公司因故未實際向乙公司給付定金。7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3套注塑設備,甲公司按合同規定支付了45萬元貨款。9月,該種注塑設備的市場價格因受供求關系的影響而大幅上漲,乙公司便向甲公司提出變更合同的主張,要求將剩余的7套注塑設備價格提高到每套20萬元,甲公司不同意乙公司提出的漲價要求,隨后乙公司于10月4日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11月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剩余的7套注塑設備,從而嚴重影響了其正常的生產,并因此遭受了50萬元的經濟損失。于是甲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增加違約金數額并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要求丙公司對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要求:根據上述事實及有關法律規定,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給付25萬元定金是否合法?并說明理由。
(2)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是否合法?并說明理由。
(3)甲公司要求增加違約金數額依法能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繼續履行合同依法能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5)丙公司是否應對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并說明理由。
3.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其中乙公司持有其55%的股份;丙公司持有其15%的股份;丁公司持有其10%的股份。截至2010年底,甲公司注冊資本為8000萬元,經審計的資產總額為18000萬元,凈資產額為12000萬元。甲公司董事會由11名董事組成,其中董事
A.董事
B.董事C同時為乙公司董事;董事D同時為丙公司董事;董事E同時為丁公司董事。 2011年1月20日甲公司召開董事會會議,出席本次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有包括董事
A.董事
B.董事C和董事
D.董事E在內的7名董事。該次會議的召開情況以及討論的有關問題如下
(1)鑒于2008年5月發行的3年期1200萬元公司債券即將到期,計劃于2011年3月再次發行4000萬元公司債券。本次發行公司債券每張面值擬定50元,且分三期進行,第一期發行數量為1000萬元,第二期發行數量為2000萬元,其余在24個月內發行完畢。
(2)鑒于公司總經理張某因犯貪污罪被刑事拘留,董事A提議由王某接替總經理職務,并對變更總經理暫時不予公告。在會議就此事表決時,董事
D.董事E明確表示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但該提議最終仍由出席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其他5名董事表決通過。
(3)董事會審議并一致通過了吸收合并丁公司的決議。決議要點包括:①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30日內通知有關債權人,并于45日內在報紙上公告;②自公告之日起90日后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③丁公司原持有的10%的甲公司股份應當在1年內轉讓或者注銷;④同意董事E辭職,但是其個人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必須在辦理辭職手續后,方可轉讓。
(4)董事會審批了與乙公司訂立合同進行交易的事項。除董事D反對外,其他董事一致同意,董事會通過了與乙公司交易的決議。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和有關規定,分析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的計劃是否合法?說明理由。
(2)甲公司董事會通過的變更總經理且暫時不予公告的決議是否合法?說明理由。
(3)甲公司董事會通過的吸收合并丁公司的決議是否合法?說明理由。
(4)董事會通過的與乙公司交易的決議是否合法?說明理由。
4. 2010年12月1日,甲、乙雙方簽訂合同,甲向乙購入價值800萬元的二手機器設備,按照合同約定,12月5日乙向甲發貨,甲承諾5個月后付款,該買賣合同中沒有訂立所有權保留性質的條款。由于乙還需要該機器設備生產最后一批商品,因此甲乙12月5日又約定,該設備自12月5日時仍由乙暫時占用一段時間,于12月15日交付給甲。 2010年12月15日,乙向甲按時交付設備后,甲又將購入的該設備作為固定資產于2011年1月22日為甲欠銀行的貸款提供抵押擔保,當日簽訂了抵押合同,于1月24日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擔保的債權期限2年。 甲企業為及時籌集所需的生產經營資金,2月20日又將該用于抵押的設備以900萬元的價款轉讓給丙公司,該轉讓合同簽訂時甲忘了通知銀行,也未將轉讓的設備已用于抵押的情況告訴丙。 為了節約運輸成本,甲企業準備建造一條輸油管線,途中需要經過A村的一片耕地,甲企業與當地的村委會簽訂了一項合同,約定輸油管線從該片耕地下面通過,甲企業給予A村集體適當的補償,該合同于3月1日簽訂,施工當天,遭到了村民郭某的阻攔,經查,郭某是該片耕地的承包人,隨后雙方發生了糾紛,村委會認為土地雖然由郭某承包,但仍屬于集體所有,與甲企業簽訂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要求:根據以上資料結合《物權法》的有關規定,分析回答以下問題
(1)甲與乙簽訂的買賣合同中,設備所有權何時轉移?并說明理由。
(2)甲將購入后尚未付款的設備用于銀行貸款抵押擔保是否合法?
(3)甲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抵押合同生效時間是哪天?抵押權何時設立?分別說明理由。
(4)在設備抵押擔保期間,甲又與丙簽訂的抵押物轉讓合同是否有效?
(5)甲企業與村委會簽訂的合同屬于何種性質的合同?
(6)村委會的觀點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無效民事行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無效民事行為包括以下幾種
(1)無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行為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民事行為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民事行為
(4)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為
(5)違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
(6)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民事行為
(7)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民事行為。D項不屬于無效的民事行為。
2.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規定,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的請求權,應當自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時起算。
3.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的責任承擔。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外國投資者出資比例低于25%的特殊規定。根據規定,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外國投資者出資比例低于25%的,投資者以現金出資的,應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投資者以實物、工業產權等出資的,應當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6個月內繳清。本題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比例為24%,其出資的機器設備應在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6個月內繳清。
5.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出資方式。合營企業的投資者用作投資的實物,必須為自己所有、且未設立任何擔保物權,并應當出具其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的有效證明。合營企業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營企業名義取得的貸款、租賃的設備或者其他財產以及合營者以外的他人財產作為自己的出資,也不得以合營企業的財產和權益或者合營他方的財產和權益為其出資擔保。外方投資者用以投資的機器設備或其他物料,還應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
6.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公司注冊資本的減少。根據規定,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7.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公司對外擔保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公司為公司股東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且該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本題公司是向股東甲提供擔保,因此必須經過股東大會決議。
8.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公司法相關規定。獨立董事每屆任期與該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但是連任時間不得超過6年。
9.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董事會的職權,國有獨資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因此選項A正確。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但是,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因此選項B錯誤。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兼職;因此選項C錯誤。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和發行公司債券,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因此選項D錯誤。
10.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條件。根據規定,本次發行后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40%。
11.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管理人的利害關系回避制度。根據規定,現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3年內曾經是債務人、債權人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的(以及現在擔任或在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3年內曾經是債務人、債權人的董事、監事、高管),屬于利害關系人。
12.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共益債務的范圍。根據規定,因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屬于共益債務。
13.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債權人會議的表決。通過和解協議屬于特別決議,首先由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過半數(本題7人有表決權)通過,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必須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2/3以上(本題為3000-900=2100,2/3即1400萬元)。
14.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關系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根據規定,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分配利潤,以及解散、申請破產,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重要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應當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的重大事項,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在作出決定或者向其委派參加國有資本控股公司股東會會議、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代表作出指示前,應當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本題中,該國有獨資公司為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他的分立事項應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15.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則。根據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16.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要約失效。題目中,甲公司的要約中確定了“承諾期限”,因此不能撤銷。而乙公司4月5日的回復對要約進行了實質性變更,是新的要約,導致原要約失效。
17.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加工承攬合同中,承攬人將主要工作交給第三人的法律后果。根據規定,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給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18.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需要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核準才可以開立的賬戶類型。根據規定,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只需要“備案”,不需要“核準”,因此選項B不選;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和QFII專用存款賬戶之外的其他專用存款賬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不需要核準,因此選項C不選;一般存款賬戶只需要備案,因此選項D不選。
19.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權利的消滅。根據我國《票據法》第十七條之規定,票據權利因在一定期限內不行使而消滅的情形有四種
(1)持票人對票據的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2年。見票即付的匯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2)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6個月
(3)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
(4)持票人對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
20.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侵犯商業秘密。根據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業秘密
(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3)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
二、多項選擇題
1. [答案]ACD
[解析]本題考核代理權濫用的情形。常見的代理權濫用有:一是代理他人與自己進行民事活動;二是代理雙方當事人進行同一民事行為;三是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權濫用是有代理權而非法使用,選項B屬于無權代理,是指沒有代理權而以他人名義進行的民事行為。
2. [答案]AC
[解析]本題考核判決和裁定的區別。(1)判決只能采用書面形式,裁定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2)除不予受理、對管轄權的異議、駁回起訴的裁定可以上訴外,其他裁定一律不準上訴。
3.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清算人產生的方式。根據規定,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外國投資者戰略投資中對投資者的要求。以上四項均屬于法律規定的要求。
5. [答案]CD
[解析]本題考核公積金的規定。(1)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但資本公積金不得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
(2)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6. [答案]AC
[解析]本題考核有限責任公司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情形。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臨時股東會議由以下人員提議召開:第一,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第二,1/3以上的董事;第三,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本題選項A達1/10以上表決權;選項B則為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情形;選項D是1名監事,不是監事會。
7. [答案]AD
[解析]本題考核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情況。根據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不受《公司法》所規定的轉讓比例的限制。
8. [答案]AB
[解析]本題考核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因此選項B不符合規定。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和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36個月內不得轉讓;因此選項A表述不符合規定。
9. [答案]BC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基金募集期限的規定。超過6個月開始募集,原核準的事項未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重新提交申請。
10. [答案]AD
[解析]本題考核虛假陳述行為損失認定中的基準日。根據規定,基準日分別按下列情況確定
(1)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虛假陳述影響的證券累計成交量達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但通過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的證券成交量不予計算,因此選項B的說法錯誤
(2)按前項規定在開庭審理前尚不能確定的,則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30個交易日為基準日,因此選項C的說法錯誤。(3)已經退出證券交易市場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為基準日。(4)已經停止證券交易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為基準日;恢復交易的,可以前述第(1)項規定確定基準日。
11. [答案]BD
[解析]本題考核關系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國家出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進行重大投資,為他人提供大額擔保,轉讓重大財產,進行大額捐贈,分配利潤,以及解散、申請破產等重大事項,其中,合并、分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分配利潤,以及解散、申請破產、改制,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其余事項,國有獨資企業由企業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國有獨資公司由董事會決定。
12.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關系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根據規定,未經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同意,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不得有下列行為
(1)與關聯方訂立財產轉讓、借款的協議
(2)為關聯方提供擔保
(3)與關聯方共同出資設立企業,或者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其近親屬所有或者實際控制的企業投資。
13. [答案]AC
[解析]本題考核不動產的物權變動。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因此選項B的說法不正確;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生效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因此選項D的說法不正確。
14.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核拾得遺失物的處理規則。招領公告期限屆滿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歸國家所有。
15. [答案]BD
[解析]本題考核職務發明創造的確認。職務發明創造是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也屬于職務發明創造。
16. [答案]BD
[解析]本題考核代位權訴訟的規定。根據規定,債權人可以自己的名義提起代位權訴訟,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以次債務人為被告,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故本題的正確選項為BD。
17.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合同解除。根據規定, 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選項A正確;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選項B正確;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選項C和D的表述正確。
18.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核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協議。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協議的表現形式多樣。最簡單、最基本的方式如經營者之間通過協議統一確定、維持商品的價格,或統一提高商品價格。也有的表現為非絕對地限制經營者的定價自由,而是對經營者定價過程設定統一的限制條件,從而實現固定價格、限制競爭的目的,因此選項D的說法錯誤。
19. [答案]AB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經營者集中。經營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
(1)參與集中的一個經營者擁有其他每個經營者50%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的
(2)參與集中的每個經營者50%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被同一個未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擁有的。
20. [答案]AC
[解析]本題考核寬恕制度中區分情況減免處罰的具體規則。根據規定,第一個主動報告達成價格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并提供重要證據的,可以免除處罰;第二個主動報告達成價格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并提供重要證據的,可以按照不低于50%的幅度減輕處罰;其他主動報告達成價格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并提供重要證據的,可以按照不高于50%的幅度減輕處罰。
三、綜合題
1. [答案]
[解析](1)①根據規定,對破產企業未履行的合同,管理人可以決定解除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因此受到經濟損失的,其損害賠償額應作為破產債權。甲公司享有的破產債權數額是10萬元。②甲公司尚未繳納的出資應補繳。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出資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管理人應當要求該出資人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而不受出資期限的限制。
(2)貿易公司向丙公司贈與物資的行為應予以撤銷。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涉及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行為的,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本題貿易公司向丙公司贈與物資的行為,發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因此,該行為是可以撤銷的。
(3)丁銀行享有的破產債權為18萬元( 10+8=18萬元 )。根據規定,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因此,丁銀行的貸款盡管沒有到期,仍應視為到期,且其利息計算至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 即:8萬元利息 )。
(4)①破產財產=1200+100+30=1330( 萬元 );
[解析]出資人補繳的出資屬于破產財產;管理人行使撤銷權后追回的財產應計入破產財產。
②普通破產債權=650+1300+10+18=1978( 萬元 );
[解析]管理人決定解除合同而使對方當事人因此受到的損害賠償額應作為破產債權;債權人參加破產程序所支出的費用,不屬于破產債權。
③破產企業的破產財產應優先支付100萬元的破產費用和3萬元的共益債務( 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屬于共益債務 ),再支付工資及基本養老保險費用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用390萬元( 300+60+30=390萬元 ),然后支付補充養老保險費用和補充醫療保險費用60萬元以及400萬元的稅款。
④至于普通破產債權,可供清償的破產財產為377萬元( 1330-100-3-390-60-400=377萬元 )。由于剩余的破產財產不足以支付普通破產債權,普通破產債權人應按同一比例清償。該比例為19.06%( 377/1978×100%=19.06% )。
⑤丁銀行享有的破產債權得到清償的具體數額為3.43萬元( 18×19.06%=3.43萬元 )。
2. [答案]
[解析](1)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給付25萬元定金合法。根據《合同法》和《擔保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定金條款,定金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因此,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定金擔保方式,約定的數額25萬元,為主合同標的額的16.67%,未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不合法。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依法訂立的合同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合同時,對方有異議的,應當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本案甲乙雙方并未在合同中約定解除權,并且也未協商一致。因此,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3)甲公司要求增加違約金數額依法能夠成立。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雙方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增加。本案甲乙雙方約定的違約金為20萬元,而甲公司因此造成的損失達50萬元,已超過了約定的違約金數額。因此,甲公司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繼續履行依法能成立。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要求履行,違約方應當承擔繼續履行的違約責任。
(5)丙公司不應對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而是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根據《擔保法》的規定,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才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本案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保證方式為一般保證,則丙公司應當履行一般保證責任,不應對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 [答案]
[解析](1)甲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的計劃不合法。
①計劃發行的公司債券的數額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發行公司債券額最多不得超過公司最近一期末凈資產總額的40%。本題中公司債券余額應為4800萬元(12000×40%),2008年5月發行的3年期的公司債券1200萬元未到期。因此甲公司此次發行公司債券額最多不得超過3600萬元(4800-1200=3600)。
②公司債券面值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本題中甲公司債券每張面值擬定50元不合法。
③分期發行的公司債券的數量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發行公司債券,首期發行數量應當不少于總發行數量的50%,甲公司第一期發行數量為1000萬元,未達到發行數量的50%。
(2)甲公司董事會通過的變更總經理且暫時不予公告的決議不合法。首先,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在本題中,只有5名董事表決通過,低于董事會全體董事(11人)的半數。其次,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屬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提交臨時報告,并予公告。
(3)甲公司董事會通過的吸收合并丁公司的決議不合法。
首先,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合并應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其次,在董事會通過的決議中的4項要點均不合法:
①根據規定,公司合并的,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②根據規定,公司合并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請登記;
③根據規定,公司因合并而收購本公司股份后,應當在6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④根據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董事會審批的與乙公司交易的決議不合法。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董事會會議應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本題中,涉及乙公司事項的無關聯關系董事有8名(除董事
A.董事
B.董事C外),出席本次董事會會議的無關聯關系董事有4名,未達到過半數的要求,且只有3名無關聯關系董事同意決議,所以該決議不能夠通過。
4. [答案]
[解析](1)甲與乙簽訂的買賣合同中,設備所有權自12月5日時移轉。根據規定,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轉移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本題中,甲乙雙方約定設備自12月5日暫時由乙占用,實際占有之日視為設備已經交付,所有權發生了轉移。
(2)抵押擔保合法。雖然甲企業未付款,但本題中甲已經擁有了設備的所有權,擁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3)甲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權設立時間均為2011年1月22日。根據規定,當事人以生產設備設定抵押,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本題中,抵押物為企業的設備,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因此抵押權也在當日設立。
(4)在設備抵押擔保期間,甲與丙簽訂的抵押物轉讓合同無效。根據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本題中甲轉讓抵押物時未經銀行同意,所以轉讓合同是無效的。
(5)甲企業與村委會簽訂的合同屬于地役權合同。
(6)村委會的觀點是錯誤的。根據規定,土地上已設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權利的,未經上述用益物權人同意,土地所有權人不得設立地役權。本題中,村民郭某依法承包了該片耕地,是土地的用益物權人,而村委會與甲企業未經郭某的同意便簽訂了地役權合同,因此該合同是不符合規定的,設定的地役權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