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選題
1.AC
【解析】在PPS抽樣中,項目被選取的概率與其貨幣資金大小成比例,并不是與錯報金額 成比例,選項B不正確;在PPS抽樣中確定樣本規模無須考慮被審計單位的預計變異性,選項D不正確。
2.ABC
【解析】根據公式,樣本規模=總體賬面價值×風險系數/(可容忍錯報-預計總體誤差×擴張系數),計算的樣本規模n=5000×2.31/(150-50×1.5)=154,不是150。
3.ABD
【解析】按降序排列的錯報比例分別為t1=4/10=0.4,t2=6/20=0.3。基本錯報界限為5000×2.31/154=75(萬元);第1個錯報的影響額為5000×(3.89-2.31)/154×0.4=20.52(萬元),第2個錯報的影響額為5000×(5.33-3.89)/154×0.3=14.03(萬元),總體錯報上限為75+20.52+14.03=109.55(萬元),小于可容忍錯報(150萬元),注冊會計師可以接受總體的賬面價值。
4.ACD
【解析】選項A.雖然“了解銀行對I公司的授信情況”是評價被審計單位的信譽和融資能力的一個程序。但同時也可作為實質性程序使用,用以發現低于授信額度的長期借款記錄的完整性;選項B,該審計程序對應的審計目標是長期借款的存在,并不是完整性。
5.ABD
【解析】證實長期股權投資余額的存在性,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的審計程序是執行監盤和函證程序,同時董事會的會議記錄也是證實重大交易或事項是否發生及重大資產是否存在的重要證據。選項C,是針對于長期股權投資的計價的審計程序。
6.ABC
【解析】選項D不屬于存貨監盤計劃包括的內容。
7.ABC
【解析】當設計審計程序以獲取關于盤點日的存貨總量與期末存貨記錄之間的變動是否已被適當記錄的審計證據時,注冊會計師考慮的相關事項包括:(1)對永續盤存記錄的調整是否適當;(2)被審計單位永續盤存記錄的可靠性;(3)從盤點獲取的數據與永續盤存記錄存在重大差異的原因。
8.ABD
【解析】對于存貨監盤時,不能夠直接使用存貨包裝物外標明的數量來確認存貨的數量。因此選項C不正確。
9.ABC
【解析】注冊會計師應在盤點時進入存貨存放地點進行監盤,而不是在完成盤點后才進入存放地點。
10.BCD
【解析】注冊會計師應該盡可能避免讓被審計單位事先了解將抽盤的存貨項目,選項B不正確。從存貨盤點記錄中選取項目追查至存貨實物,屬于逆查,用來測試盤點記錄的存在性;如果是從實物中選取項目追查至存貨盤點記錄,則是測試存貨盤點記錄的完整性,選項C不正確。即使在被審計單位聲明不存在受托代存存貨的情形下,注冊會計師在存貨監盤時也應當關注是否存在某些存貨不屬于被審計單位的跡象,以避免盤點范圍不當,選項D不正確。
11 BCD
【解析】選項A針對的是完整性認定。
12.BC
【解析】如果以前期間函證中發現過重大差異,或欠款糾紛較多,則函證范圍應相應擴大一些,選項A不正確;如果已經認為函證很可能無效,則并不要求必須進行函證,選項D不正確。
13.BD
【解析】應收賬款的函證結果,往往不能對其可收回性提供證據,選項A不正確;在決定是否接受總體時,應當是將計算的總體錯報上限與可容忍錯報進行比較,選項C不正確。
14.ABC
【解析】選項D針對的是主營業務收入的準確性。
15.ABD
【解析】選項C屬于對進一步審計程序性質的修改,是應對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時采取的措施。
16.ABD
【解析】通常情況下,存貨的監盤時間都是選擇在期末或是接近期末時,選項C并不能夠增強審計程序的不可預見性。
17.AD
【解析】可接受的差異額越低,注冊會計師需要收集越多的審計證據,才可能發現財務.報表中的重大錯報,獲取計劃的保證水平,選項A不正確;因為實質性分析程序能夠提供的精確度受到種種限制,所以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越高,注冊會計師應當越謹慎使用實質性分析程序,選項D不正確。
18.ABD
【解析】實質性分析程序不僅僅是細節測試的一種補充,在某些審計領域,如果重大錯報風險較低且數據之間具有穩定的預期關系,注冊會計師可以單獨使用分析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19.BC
【解析】選項B,在對內部控制的了解中,注冊會計師一般不會運用分析程序;選項C,此時注冊會計師應進一步調查,而不是直接認定企業的相關數據不恰當。
20.AB
【解析】在對同一認定實施細節測試的同時,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可能是適當的,選項A正確;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越高,注冊會計師越應當謹慎使用實質性分析程序,選項B正確;選項C,主要是考慮分析程序所使用數據的可靠性的,但與分析程序對特定認定的適用性無關;選項D,審計成本是獲取審計證據中可以考慮的因素,但與對特定認定的適用性也無關。
三、簡答題
1.【答案】(1)存在不當之處。一項性質上不重要且金額低于重要性水平的錯報,只有當這項錯報連同其他錯報匯總起來沒有超過重要性水平時,該項錯報才不是重大錯報。當該項錯報單獨或匯總起來超過重要性水平時,該項錯報依然是重大錯報。
(2)存在不當之處。保持客戶關系及具體審計業務和評價職業道德的工作應當安排在其 他審計工作之前。這樣才能確保注冊會計師已具備執行業務所需要的獨立性和專業勝任能力,且不存在因管理層誠信問題而影響注冊會計師保持該項業務意愿等情況。
(3)存在不當之處。利用信息風險管理專家屬于向具體審計領域調配資源,應當在總體審計策略中計劃此項工作。
(4)存在不當之處。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又可以進一步細分為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財務報表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因與財務報表整體存在廣泛聯系,通常與控制環境相關,所以無法再細分。
(5)存在不當之處。在制定總體審計策略時,根據被審計單位的特定情況,如果存在一個或多個特定類別的交易、賬戶余額或披露,其發生的錯報金額雖然低于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但合理預期可能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依據財務報表作出的經濟決策,注冊會計師還應當確定適用于這些交易、賬戶余額或披露的一個或多個重要性水平。
2.【答案】(1)存在不當之處。對于應付賬款在重大錯報風險較高的情況下,應采取積極式函證方式;對于資產負債表日金額為零,但為重要供應商的債權人也應該作為函證對象予以發函的。
(2)存在不當之處。并不是對所有銀行發函,而是對所有本期存過款的銀行進行函證。(3)存在不當之處。詢證函是以被審計單位的名義寄發的,因此應當經被審計單位蓋章,而非經會計師事務所蓋章。
(4)不存在不當之處。
(5)存在不當之處。如果認為管理層的要求合理,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替代審計程序,以獲取與這些賬戶余額或其他信息相關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6)存在不當之處。如果發現了不符事項,注冊會計師應當首先提請被審計單位查明原因,并作進一步分析和核實。
3.【答案】(1)不正確。總體可以包括構成某類交易或賬戶余額的所有項目,也可以只包括某類交易或賬戶余額中的部分項目。
(2)不正確。選擇的總體不適合于測試目標,將產生非抽樣風險,而不是抽樣風險。
(3)不正確。在控制測試中,注冊會計師在確定樣本規模時一般不考慮總體變異性。
(4)正確。
(5)正確。
(6)不正確。比率法在錯報金額與抽樣單元金額相關時最為適用,是大多數審計抽樣中注冊會計師首選的總體推斷方法。差異法通常更適用于錯報金額與抽樣單元本身而不是與其金額相關的情況。
4.【答案】(1)高于信用額度全部由總經理進行審批不妥。應該對總經理也設置相應的審批上限,超過上限的部分應該進行集體決策。
(2)對于現有顧客未進行信用審批不妥。對于現有顧客,編制了銷售單后,應當送信用管理部門,信用管理部門的職員應將銷售單與該顧客已被授權的賒銷信用額度以及至今尚欠的賬款余額進行檢查。
(3)應收賬款記賬員I根據系統顯示的“已發貨”銷售單即確認收入不妥。因為企業是以運抵顧客倉庫作為風險、報酬轉移的時點,因此確認收入的時點應該是以運達對方倉庫為準,而不是以發出貨物為準。
(4)應收賬款記賬員I向顧客寄送對賬單不妥。寄送對賬單并對差異進行調查的人員應 該與應收賬款記賬人員崗位分離。
(5)由會計部門負責催收應收賬款不妥。銷售部門應當負責應收賬款的催收,財會部門應當督促銷售部門加緊催收。
5.【答案】(1)線路一:從固定資產明細賬為起點,進行實地檢查,以證明會計記錄中所列固定資產是否確實存在;相關認定:存在。
線路二:以實地為起點,追查至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以獲取實際存在的固定資產是否均已入賬;相關認定:完整性。
(2)觀察范圍的確定需要依據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強弱、固定資產的重要性和注冊會計師的經驗來判斷。
(3)通過核對采購合同、發票、保險單、發運憑證等資料,抽查測試其入賬價值是否正確,授權批準手續是否齊全,檢查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6.【答案】(1)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工作底稿的重點具體包括:①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工作底稿中的所有重要審計領域;②考慮前任注冊會計師是否已實施審計程序評價資產負債表重要賬戶期初余額的合理性;③復核前任注冊會計師建議的調整分錄和未更正錯報匯總表,并評價其對當期審計的影響。
(2)如果導致對20×9年度財務報表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事項影響已經消除,并已在本期財務報表中得到恰當處理,即該事項已不再對本期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X會計師事務所方可對2×10年度財務報表發表標準無保留意見。
(3)接受委托前溝通的核心內容包括:①是否發現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存在誠信方面的問題;②前任注冊會計師與管理層在重大會計、審計等問題上存在的意見分歧;③前任注冊會計師曾與被審計單位治理層溝通過關于管理層舞弊、違反法規行為以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等問題;④前任注冊會計師認為導致被審計單位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
(4)接受委托后后任發現前任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表可能存在重大錯報,如果被審計單位拒絕告知前任注冊會計師,或前任注冊會計師拒絕參加三方會談,或后任注冊會計師對解決問題的方案不滿意,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對審計報告的影響或解除業務約定。在這種情況下,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①這種情況對當前審計業務的潛在影響,并根據具體情況出具恰當的審計報告;②是否退出當前審計業務。此外,后任注冊會計師可考慮向其法律顧問咨詢,以便決定如何采取進一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