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07 共7頁
按照責任與作用不同參與主體可分為:基金當事人、基金市場服務機構、監管與自律機構三大類。
一、證券投資基金當事人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
是基金的出資人、基金資產的所有者、基金投資收益的受益人。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產品的募集者和基金的管理者,其最主要職責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負責基金資產的投資運作,在風險控制的基礎上為基金投資者爭取最大的投資收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運作中具有核心作用。
(三)基金托管人:商業銀行
基金托管人的職責主要體現在基金資產保管、基金資金清算、會計復核以及對基金投資運作的監督等方面。
例題3:證券投資基金運作中的三方當事人一般是指基金的( )。
A.發起人、管理人和投資人
B.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資人
C.托管人、發起人和投資人
D.受益人、管理人和投資人
答案:B
二、證券投資基金市場服務機構(4類,P5-6)
服務機構包括:基金銷售機構、注冊登記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基金投資咨詢公司、基金評級公司等。
(一)基金銷售機構
在我國,只有中國證監會認定的機構才能從事基金的代理銷售。目前,商業銀行、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專業基金銷售機構,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機構均可以向中國證監會申請基金代銷業務資格,從事基金的代銷業務。
(二)注冊登記機構
目前,在我國承擔基金份額注冊登記工作的主要是基金管理公司自身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國結算公司”)。
(三)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
(四)基金投資咨詢公司與基金評級機構
三、監管與自律機構P6-7
(一)基金監管機構
(二)證券交易所
我國的證券交易所是依法設立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為證券的集中和有組織的交易提供交易場所、設施,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職責,實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三)基金行業自律機構
基金行業自律機構是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基金份額發售機構等服務機構成立的同業協會。其作用體現在:促進同業交流、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加強行業的自律管理和促進行業的發展。
四、證券投資基金運作關系圖(教材P7 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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