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交易主要包括下列行為:
①內幕人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證券,或者根據內幕信息建議他人買賣證券的行為;
②內幕人員向他人泄漏內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該信息獲利的行為;
③非內幕人員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徑獲得內幕信息,并根據該內信息買 賣證券,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證券的行為。這里的內幕人員,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會、 監事會人員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證券市場和主管機關和證券中介機構的工作人員, 以及為該上市公司服務的律師、會計師等能夠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
內幕信息是指為內幕人員所知悉的,尚未公開并可能影響證券市場價格的重大信 息。所謂重大信息,主要包括:
⑴證券發行人訂立了可能產生顯著影響的重要合同;
⑵發行人經營政策或者經營范圍發生重大變化;
⑶發行人發生重大的投資行為或購置金額較大的長期資產等行為;
⑷發行人發生重大債務;
⑸發行人未能償還到期重大債務等違約的情況;
⑹發行人發生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⑺發行人資產遭受重大損失;
⑻發行人生產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⑼可能對證券市場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國家政策變化;
⑽發行人的董事長、30%以上的董事或者總經理發生變動;
⑾持有發行人5%以上的發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東,其持有該種股票的增減變 化每達到該種股票對外發行總額的2%以上的事實;
⑿發行人分紅派息、增資擴股計劃;
⒀涉及發行人的重大訴訟事項;
⒁發行人進入破產、清算狀態;
⒂發行人的收購或兼并、分立等。
內幕交易在世界各國都受到法律明令禁止。內幕交易雖然在操作程序上往往與正 常的操作程序相同,也是在市場上公開買賣證券,但由于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先 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因而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危害性:
⑴違反了證券市場的"三公"原則,侵犯了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證券市場上 的各種信息,是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的基本依據。內幕交易則使一部分人能利用內幕 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使其有更多的獲利或減少損失的機會,從而增加了 廣大投資者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因此,內幕交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廣大的投資人。
⑵內幕交易損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上市公司作為公眾持股的公司,必須定期向 廣大投資者及時公布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建立一種全面公開的信息披露制度,這樣 才能取得公眾的信任。而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買賣,使上市公司的信息 披露的失公正,損害了廣大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信心,從而影響上市公司的正常發展。
⑶內幕交易擾亂了證券市場、乃至整個金融市場的運行秩序。內幕人員往往利用 內幕信息,人為地造成股價波動,擾亂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