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07 共3頁
股東大會 | 董事會 | 經理 | |
1 | 決定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 決定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 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
2 | 選舉更換董事,決定董事的報酬 |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董事會秘書 | 擬定職工工資、福利、獎懲 |
3 | 選舉更換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 | 根據經理提名聘任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或高級管 理人員 | 提請聘任或解聘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或高級管理人員 |
4 | 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 聽取經理的工作匯報并檢查經理工作 | 決定職工聘用與解聘 |
5 | 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報告 | 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 理,向董事會匯報 |
6 | 審議批準年度財務預算方 案、決算方案 | 制定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 |
7 | 審議批準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 虧損方案 | 制定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 |
8 | 決議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 | 制定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 |
9 | 決議發行公司債券 | 制定發行公司債券方案 | |
10 | 決議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 擬定合并、力立、解散和清算方案 | |
11 | 決議修改公司章程 | 制定修改公司章程方案 | |
12 | 決議聘用會計師事務所 | 提請聘用會計師事務所 | 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
13 | 審議5%以上表決權股東的提案 |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 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
14 |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
15 | 其他 | 其他及股東大會授權的職權 | 其他及董事會授權的職權 |
股東大會 | 董事會 | |
要求頻率(每年) | 1次 | 2次 |
審議事項通知期限 | 會議召開30日以前 | 會議召開10日以前 |
決議 | 普通決議1/2表決權 | |
特別決議2/3表決權 |
4.臨時股東大會召開的條件:(重點內容,多選題或綜合分析題,給出某股份公司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條件,讓考生判斷是否合理,應當在出現下列情形2個月內召開)
(1)董事人數不足《公司法》規定的(法定最低人數)或者(少于公司章程規定人數的2/3)時;
(2)公司未彌補虧損達股本總額的1/3時;
(3)單獨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決權權股份總數10%以上的股東書面請求時;
(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5.臨時股東大會只對通知中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重要內容,判斷題)
6.股東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出席股東大會和表決;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應當于(會議召開5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止)將股票交存于公司。(判斷,單選,注意無記名股票的股票交存期間)
7.股東大會的普通決議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特別決議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重點內容,多選題,請對兩類事件劃清,特別 決議多是重大的非經常性的事項,在多選題及判斷題或綜合分析題中不要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