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除權報價。
a. 送股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1+每股送股比例)
b.配股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配股價×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
c. 送股與配股同時進行時的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配股價×配股比例)/(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3)除息與除權同時存在時的除權除息報價。 除權除息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配股價×配股比例-每股現金紅利)/(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2、深市除權與除息報價的具體計算公式有以下幾種:
(1) 除息報價。除息報價=股息登記日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股息)
(2) 除權報價。
a.送股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1+送股率)
b.配股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除權前總股本+配股總數×配股價)/(除權前總股本+配股總數)
c.送股與配股同時進行時的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除權前總股數+配股總數×配股價)/(除權前總股本+送股總數+配股總數)
(3) 除息與除權同時存在時的除權除息報價除權除息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除權前總股本+配股總數×配股價-派現金總額)/(除權前總股本+送股總數+配股總數)需注意的是,股票市場的股價受市場供求本身影響較大,因而除權(息)報價又作為除權(息)日市場開盤的參考價。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現行做法是在除權(息)基準日,以除權(息)報價代替該日的前收盤價,作為該日集合競價和漲跌幅限制的參考,當日開盤價仍由集合競價產生,之后的價格由連續競價產生。
(五)填權與貼權在除權(息)后一段時間內,如果多數投資者對該股看好,使得該股股價上漲,其價格高于除權(息)報價,這種行情稱為填權。如果股價上漲到除權(息)前的價格水平,稱為填滿權。相反,如果多數投資者不看好該股,使得該股股價下跌,其價格低于除權(息)報價,則為貼權。
(六)送股與派息的領取辦法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對投資者享受的紅股和股息實行自動劃撥到帳。也就是說,投資者的紅股和股息均自動到帳,無需投資者辦理任何手續,只是到帳的時間兩個交易所有所區別,投資者應注意查詢確定。
(七)配股的認購繳款方法
1、上海證券交易所配股認購繳款起始日為R+1日,繳款期限一般為10個交易日內,投資者可在繳款期內任意一天進行配股繳款。繳款方法:將股票代碼 600***改為700***,進行買入或賣出(具體應向證券商工作人員詢問確定),價格為配股價,數量為:股票數量*配股比例,具體數量可在券商處查詢,如有疑問,可先配1股,第二天交割后再查詢余額即可。如有轉配股,代碼也應作相應變動,具體方法應查閱該股的配股說明書或向券商工作人員詢問。 2、深圳證券交易所配股認購繳款。配股繳款起始日為R+3,繳款期一般為10個交易日,投資者可在繳款期內任意一天進行配股繳款。繳款方法:將股票代碼 0***改為8***,如為轉配股,則改為3***,進行買入,價格為配股價,數量為股票數量*配股比例,不足一股的舍去不配,具體數量可在券商處查詢。無論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股票,在進行配股繳款之后,第二天應及時打印交割單,確認配股的成交,如未成交或余額不為零,應及時補配。
3、配股費用與上市。配股繳款不收任何手續費。配股繳款期過后,如仍未辦理配股繳款手續,則視為自動放棄,且不能補辦。所配股票上市日應在該上市公司刊登出"股本變動公告"之后,具體上市交易時間由交易所安排并通知公告。
(八)轉配股轉配股是我國證券市場特定時期的特有產物。在我國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國家股和法人股是不能夠上市流通的。當上市公司進行配股時,國家股、法人股的股東因某些原因而放棄配股權,將配股權有償轉讓給社會公眾股股東,由社會公眾股股東進行配股,社會公眾因此而認購的股份,就是轉配股。轉配股屬于變通股,與其他股份同股同權,享有分紅派息、配股、參加股東大會等一切權利,同時,由轉配股進行送股和配股等所產生的新的股份,其性質也依然為轉配股。目前國家已經出臺了有關規定,自2000年4月份開始,計劃在24個月內轉配股全部上市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