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07 共2頁
有效市場假設理論的提出,時間是20世紀60年代,美國芝加哥大學財務學家尤金·法默提出了著名的有效市場假設理論。
有效市場假說的主要內容是,在一個充滿信息交流和信息競爭的社會里,一個特定的信息能夠在證券市場上迅即被投資者知曉,隨后,股票市場的競爭將會驅使證券價格充分且及時反映該組信息,從而使得投資者根據該組信息所進行的交易不存在非正常報酬,而只能賺取風險調整的平均市場報酬率。只要市場充分反映了現有的全部信息,市場價格代表著證券的真實價值,這樣的市場就稱為有效市場。
(一)有效市場的分類
有效市場的分類包括三種類型:弱式有效市場、半強式有效市場和強式有效市場。其劃分依據是依證券價格對圖1.1所示三類不同資料的反映程度。弱式有效市場是指證券價格被假設完全反映包括它本身在內的過去歷史的證券價格資料;半強式有效市場指所有公開的可用信息假定都被反映在證券價格中,不僅包括證券價格序列信息,還包括公司財務報告信息、經濟狀況的通告資料和其他公開可用的有關公司價值的信息,公布的宏觀經濟形勢和政策方面的信息;強式有效市場指所有相關信息(包括內部信息和公開信息)都在證券價格中反映出來。要掌握劃分有效市場類型的三類資料:第1類資料包括有關公司、行業、國內及世界經濟的所有公開可用的資料,也包括個人、群體所能得到的所有私人的、內部的資料;第Ⅱ類資料是第1類資料中已公布的公開可用的資料;第Ⅲ類資料是第Ⅱ類資料中對歷史證券市場價格進行分析得到的資料。這三類資料是一種包含關系,如圖1.1所示。
有效市場得以成立必要具備以下四個條件:(1)信息公開的有效性,即有關每一個證券的全部信息都能夠充分、真實、及時地在市場得到公開;(2)信息從公開到被接收的有效性,即上述被公開的信息能夠充分、準確、及時地被關注該證券的投資者所獲得;(3)信息接收者對所獲得信息作出判斷的有效性,即每一個關注該證券的投資者都能夠根據所得到的信息作出一致的、合理的、及時的價值判斷;(4)信息的接收者依照其判斷實施投資的有效性,即每一個關注該證券的投資者能夠根據其判斷,作出準確、及時的行動。
因此,根據某一證券市場是否能滿足這四個條件,我們可以區分三個不同層次。
(1)在強式有效市場上,有關證券的任何信息一經產生,就得以及時公開,一經公開就能得到及時處理,一經處理,就能在市場上得到反饋。也就是說,信息的產生、公開、處理和反饋幾乎是同時的。有關信息的公開是真實的,信息的處理是正確的,反饋也是準確的。
(2)在半強式有效市場上,一方面,關于證券的信息在其產生到被公開的過程中受到了某種程度的損害,也就是說信息公開的有效性受到破壞。即證券的發行者由于種種原因沒有將所有有關發行證券的信息完全、真實、及時地公開,因此,發行者和投資者在信息的占有上處于不平等的地位。而且,由于各種原因,在發行者所公開的信息中,還可能有虛假的成分。強式和半強式有效市場的區別在于信息公開的有效性是否被破壞。
(3)在弱式有效市場中,不僅信息從產生到被公開的有效性受到損害,而且投資者對信息進行價值判斷的有效性也受到損害,即投資者不得解讀全部公開信息,但至少能夠解讀全部歷史價格信息。弱式有效市場與強式、半強式有效市場的區別在于,在一個弱式有效市場上,除了信息的公開程度存在著差別之外,投資者對公開信息的理解和判斷也存在著專業性和非專業性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