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20 共13頁
21、數/重量:填寫報檢貨物的數/重量,重量一般以凈重填寫,如填寫毛重,或以毛重作凈重則需注明。
22、貨物的總值:按本批貨物合同或發票上所列的總值填寫(以美元計),如同一報檢單報檢多批貨物,需列明每批貨物的總值。(注:如申報貨物總值與國內,國際市場價格有較大差異,檢驗檢疫機構保核價權力。)
23、包裝件數及種類:指本批貨物運輸包裝的件數及種類。
24、運輸工具名稱號碼:填寫貨物實際裝載的運輸工具類別名稱(如船、飛機、貨柜車、火車等)及運輸工具編號(船名、飛機航班號、車牌號碼、火車車次)。報檢時,未能確定運輸工具編號的,可只填寫運輸工具類別。
25、貿易方式:A、一般貿易出; B、 三來一補; C、邊境貿易; D、進料加工人; E、其他貿易。
26、貨物存放的地點:指本批貨物存放的地點位置。
27、合同號:指貿易雙方就本批貨物出境而簽訂的貿易合同編號。
28、信用證號;指本批貨物所對應的信用證編號。
29、用途;指本批貨物出境用途,如種用、食用、奶用、觀賞或演藝伴侶、實驗、藥用、飼用、加工等。
30、發貨日期:按本批貨物信用證或合由所列的出境日期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