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0-01-20 共13頁
61、用途:指本批貨物的用途,如種用、食用、觀賞或演藝、伴侶、實驗、藥用、飼用、其他等。
62、發(fā)貨日期:本批貨物的出口裝運日期。預報檢時可填“***”。
63、啟運地:指裝運本批貨物離境的交通工具的啟運口岸城市名稱。
64、貨物存放地點:本批貨物存放的具體地點。
65、到達口岸:指裝運本批貨物的交通工具最終抵達目的地停*的口岸名稱。
66、合同、信用證訂立的檢驗檢疫條款或特殊要求:指貿(mào)易合同或信用證中貿(mào)易雙方對本批貨物特別約定而訂立的質量、衛(wèi)生等條款和報檢單位的特別要求,應詳盡提出。
67、隨附單據(jù):按實際提供的單據(jù),在對應的“□”上打“√”,未列出的,在空白處填加。
68、需要證單名稱:按需要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證單,在對應的“□”上打“√’,并注明所需證單的正副本數(shù)量,未列出的,在空白處填加。|
69、報檢人鄭重聲明:報檢人必須親筆簽名。
70、領取證單:由領證人在領證時填寫實際領證日期并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