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險代理人的民事責任
1.保險代理人因授權不明而進行代理活動的民事責任。
2.保險代理人濫用代理權的民事責任。
3.保險代理人實施無權代理的民事責任。
4.保險代理人實施違法代理活動的民事責任。
5.保險代理人轉代理的責任。
(七)訂立保險代理合同的一般程序
保險代理合同是保險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保險人在平等的基礎上,通過協商達成的協議。在協商的過程中,一般先由保險代理人提出要約,保險人作為被要約人負責擬定代理合同的主要條款如代理權限、代理險種、代理范圍,以及代理酬金等項目。保險代理人如對保險人列出的合同的主要條款表示滿意,則作出同意的答復,保險代理合同即告生效。
*(八)訂立保險代理合同的基本原則
訂立保險代理合同除應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外,還應遵循《民法通則》的合法原則和自愿公平原則。
1、合法原則。
(1)主體的合法性
(2)客體的合法性
(3)內容的合法性
2、自愿原則。
3、對價有償原則。
一、本章的主要內容和重點
本章主要介紹保險營銷的含義和特點,保險營銷的原則和制度,并在闡述保險市場細分的作用和標準,以及保險市場需求分析方法的基礎上,介紹了保險營銷的基本技巧。本章應重點復習保險營銷的概念和原則及保險市場分析。
二、應掌握的幾個問題
*(一)保險營銷的含義和特點
保險營銷即保險市場營銷,是關于保險商品的構思、開發、設計、費率厘訂、促銷、推銷及售后服務等的計劃與實施過程,即保險企業為了實現管理目標而進行的交換過程。
保險營銷的特點:
1、——保險商品具有特殊性;
2、——保險營銷環境的特點;
3、——保險推銷的特點:①服務性②專業性③挑戰性④競爭性。
*(二)保險營銷的原則
1、服務至上;
2、積極開拓市場;
3、遵守職業道德。
*(三)保險市場細分的含義
所謂保險市場細分化,并非通過不同險種來細分保險市場,而是根據不同的需求特征把保險消費者劃分成若干個保險消費群,每一個保險消費群即為一個保險細分市場。
(四)保險市場細分的作用
1、有利于發掘本企業最佳的保險營銷機會;
2、有利于及時調整本企業的險種結構;
3、有利于制定適當的營銷策略。
*(五)保險市場細分的標準
保險市場細分的主要標準有:地理區域因素、人口統計因素、經濟收入因素、保險消費心理和消費行為因素。
(六)當前保險市場需求的分析
對當前保險市場需求的分析,主要是分析整個保險市場的規模、不同地區保險市場的規模以及本企業已占有的市場份額。
1、保險市場總需求。是指在一定區域、一定時間內以及一定的營銷環境和一定的營銷費用水平下,保險消費者可能購買的某一險種的保障總量或支付的保費總量。
2、某地區保險市場需求。是對本企業有意選擇的細分市場保險需求的分析。首先對該地區對某險種需求的上限進行測量,然后分析影響這一需求量的各種因素,如該地區購買力占全國購買力的百分比,該地區可支配收入占全國的百分比,該地區零售額占全國的百分比,該地區人口占全國人口的百分比等,分別給這些因素一定權數,最后求出該地區的某險種的保險需求量。
3、本企業實際市場占有率。即了解本企業自身的實際銷售能力,這意味著也必須了解競爭者,掌握競爭者的銷售情況,另外也可以根據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銷售量情況分析本企業的市場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