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學》第十章復習指導(3)
行政賠償請求人和行政賠償義務機關
一、行政賠償請求人
行政賠償請求人,是指因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執行職務而遭受損害,有權請求國家予以賠償的人。賠償請求人既可能是公民,也可能是法人或其他組織。
行政賠償請求人包括:(1)受到行政侵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2)受害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和其他有扶養關系的親屬;(3)受害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行政賠償義務機關
行政賠償義務機關,是指依法履行賠償義務,接受賠償請求,支付賠償費用,參加賠償訴訟程序的行政機關。
行政賠償義務機關可以包括:(1)行政機關;(2)共同行政賠償義務機關;(3)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4)委托機關;(5)行政賠償義務機關被撤銷后的責任承擔者;(6)經行政復議后的賠償義務機關。
行政賠償程序
行政賠償程序是指受害人提出賠償請求,賠償義務機關履行賠償義務的步驟、方法、順序、形式等要求。根據《行政訴訟法》和《國家賠償法》等法律規定,我國行政賠償分為兩種途徑:一種是單獨就賠償問題向行政機關和人民法院提出;另一種是在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中一并提起。
一、行政賠償請求的提出
1.單獨提出行政賠償請求及先行程序
受害人單獨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應當首先向行政賠償義務機關提出,在賠償義務機關不予賠償或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才可以向上級機關申請復議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先行程序要求賠償請求人必須被確認為違法或已經被撤銷變更,被法院判決違法而撤銷;該行為為終局裁決;事實行為等情形。
2.一并提出行政賠償請求
一并提出行政賠償請求,是指請求人在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中一并提出賠償要求。復議機關或人民法院通常先確認行政行為的合法性,然后再決定是否賠償。
3.允許提出數項賠償要求
《國家賠償法》規定,請求人根據受到的不同損害,可以同時提出數項賠償請求。
4.行政賠償申請書
它是賠償請求人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的書面文件,也是賠償義務機關據以審查賠償請求、裁決賠償內容及結果的依據。提出賠償請求,首先應遞交賠償申請書。
二、行政賠償義務機關的受案與處理
1.行政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書之后,經審查認為賠償申請符合條件的,應當通知請求人,并在兩個月內作出處理決定。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請求人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賠償義務機關應依法提出賠償方案。
3.賠償處理不成。(1)賠償義務機關對賠償申請不予理睬或對自己提出的方案不予實施的;(2)賠償請求人對賠償義務機關的方案有異議的,包括對賠償方式、金額、履行期限有不同意見的。處理不成,自兩個月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賠償請求人可以提起賠償訴訟。
三、行政追償程序
追償又稱求償,指國家行政機關向表求人支付賠償費用或履行賠償義務后,依法責令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公務員或受委托的組織或個有,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的制度。是國家基于行政機關與工作人員之間特別權力關系而對公務員等實施的制裁形式。
追償責任構成要件:(1)行政賠償義務機關已向受害人支付了賠償金。(2)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
行政賠償的方式與計算標準
一、賠償方式
《國家賠償法》規定有三種方式:(1)金錢賠償;(2)返還財產;(3)恢復原狀。
以金錢賠償為主,以返還財產、恢復原狀為輔。
二、賠償計算標準
1.人身自由損害的賠償標準
每日賠償金按國家上年度日平均工資計算。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字為準。
2.生命健康權的損害賠償標準。
(1)造成身體傷害的,應支付醫療費及賠償誤工減少的收入。每日賠償金按國家上年度職工的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確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賠償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撫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3)造成公民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對死者生前撫養(或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應當支付生活費。生活費的發放標準參照當地民政部門有關生活救濟的規定辦理。被撫養的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18周歲為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被撫養(或撫養)人的生活費給付死亡為止。
3.財產損害的賠償標準
以賠償直接損失為原則。直接損失是指由于侵權行為直接造成的已經發生的實際損失。
4.賠償費用
賠償費用是國家用以支付給賠償請求人的金錢。國務院及所屬部門的賠償費用,由中央財政支出;省級政府及所屬部門的賠償費用,由省財政支出;縣級政府的賠償費用,由縣財政支出。
5.賠償請求時效
《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的行為被依法確定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贈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