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系統驗收
1.0 系統的竣工驗收,應由建設主管單位主持,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建設、設計、施工等單位參加。驗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2.0 系統竣工后,應對系統的供水水源、管網、噴頭布置以及功能等干地檢查和試驗,并應按本規范附錄D的格式填寫系統驗收表。
3.0 系統竣工驗收時,施工、建設單位應提供下列資料:
3.1 批準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設計圖紙、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審批文件、設地變更通知單、竣工圖;
3.2 地下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
3.3 系統試壓、沖洗記錄;
3.4 系統調試記錄;
3.5 系統聯動試驗記錄;
3.6 系統主要材料、設備和組件的合格證或現場檢驗報告;
3.7 系統維護管理規章、維護管理人員登記表及上崗證。
4.0 系統供水水源的檢查驗收應符合下列要求:
4.1 應檢查室外給水管網的進水管管徑及供水能力,并應檢查消防水箱和水池容量,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4.2 當采用天然水源作系統的供水水源時,其水量、水質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檢查枯水期最低水位時確保消防用水的技術措施。
5.0 系統的流量、壓力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5.1 高壓給水系統,通過系統最不利點處末端試水裝置進行放水試驗,流量、壓應符合設計要求;
5.2 臨時高壓給水系統,通過啟動消防水泵,測量系統最不利點試水裝置的流量、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
5.3 當采用市管網給水系統時,應按高壓給水系統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要求進試驗,流量、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
6.0 消防泵房的驗收應符合下列要求:
6.1 消防泵房設置的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應符合設計要求;
6.2 工作泵、備用泵、吸水泵、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壓閥、信號閥等的規格、型號、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當出水管上安裝閘閥時應鎖定在常開位置;
6.3 消防水泵應采用自灌式引水或其它可靠的引水措施;
6.4 消防水泵出水管上應安裝試驗用的放水閥及排水管;
6.5 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裝置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6.6 設有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泵房,當系統氣壓下降到設計最低壓務時,通過壓力開關信號應啟動消防水泵。
7.0 消防水磁接合器數量及進水管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消防水泵接合器應進行充水試驗,且系統最不利點的壓力、流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8.0 消防水泵驗收應符合下列要求:
8.1 分別開啟系統的每一個末端試水裝置,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信號裝置功能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8.2 打開消防水泵出水管上放水試驗閥,當采用主電源啟動消防水泵時,消防水泵應啟動正常;關掉主電源,主、備電源應能正常切換。
9.0 管網驗收應符合下列要求:
9.1 管道的材質、管徑、接頭及采取的防腐、防凍措施應符合設計規范及設計要求;
9.2 管網排水坡度及輔助排水設施,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
9.3 系統最末端、每一分區系統末端或每一層系統末端應設置的末端試水裝置、預作用和干式噴水滅火系統的排氣閥應符合設計要求。
9.4 管網不同部位安裝的報警閥、閘閥、止回閥、電磁閥、信號閥、水流指示器、減壓孔板、節流管、減壓閥、壓力開關、柔性接頭、排水管、排氣閥、泄壓閥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9.5 干式噴水滅火系統容積大于1500L時設置的加速排氣裝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本規范的規定;
9.6 預作用噴水滅火系統充水時間不應超過3min;
9.7 報警閥的管道上不應安裝有其它用途的支管或水龍頭;
9.8 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設置的支架、吊架和防晃支架應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