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協會的統計數據顯示,如今物業管理糾紛正呈現不斷上升的態勢,它已經超過了房地產投訴糾紛中的一半份額,而從北京發生的一系列物業管理糾紛來看,大部分又和物業管理收費有關,甚至有的成為發生暴力沖突的導火索。
物業“糾紛”多從收費出
目前,北京的物業費收取標準有三種定價方式,即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經營者定價。在普通居民小區、危改、房改小區里,物業費價格為政府定價,應符合政府規定的標準。高檔公寓住宅物業費是由經營者定價,但應由物業公司與業主委員會協商。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真正做到和業主商量的物業管理公司則寥寥無幾。就拿停車費來說,鵬潤家園曾規定車位的租金是每月150元,然而后來卻將標準調高為680元;望京某樓盤的堵門事件也是因為每月350元車位租金被現在物業公司單方面改為450元。
采訪中記者發現,許多物業管理公司在調高物業管理收費是在向物價部門打過申請報告并獲批準的情況下進行的,因此顯得很理直氣壯。一些物業管理公司抱怨說,一些開發商在進行項目銷售的時候常常以低廉的物業管理收費作為賣點,實際他們在項目銷售階段在不斷往里貼錢。但一旦項目售完,開發商撤出以后,原來的收費標準就很難維持正常的需求了,所以只有依靠減少服務項目或提高物業收費這兩種辦法來解決,然而業主對于對這兩種方法一般都不會認同。
拒交物管費是把“雙刃劍”
對于物業管理公司提高的物業收費,大多數業主一般都以||拖欠來表示抗議,但拖欠物業管理費,從表面上看來物業公司好象受到了損失。但實際最大的受害者還是廣大業主。部分業主欠費的直接后果,是物業公司用不好好服務作為報復,有的公司為催討物業管理費,浪費了管理人員的時間和精力,而這些時間和精力本來應該用在物業管理服務上。
這樣最終造成小區環境惡劣,業主生活品質下降,大多數人窮盡一生積蓄所購買的物業難以實現保值增值,相比之下物業管理公司的損失則微乎其微了。同時,如果沒有繳費的業主與繳費的業主享受同等的物業管理服務,攀比從眾心理使更多的人欠費,結果是物業管理費收繳率更低。物業公司為了控制成本,只好減少人員、降低服務質量和標準。本來每天該清掃三次或隨時清掃,改成兩次或一次。服務質量降低了,業主不滿意,使更多的業主不繳費,而物業公司再減人降成本,這就進入了惡性循環。
收費標準也應實行“聽證”制度
目前,一些有關供水、供電、交通等與人們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價格變動,都開始引入“聽證”制度,在充分聽取方方面面的意見后再做出決定。物價部門在核定收費標準時,最好也實行“聽證”,在充分聽取物業管理單位和小區管理委員會(業主管理委員會)或產權人代表、使用人代表意見情況下,既要有利于物業管理服務的價值補償,也要考慮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經濟承受能力。
另外業主們自身的觀念也要轉變,住房制度改革后,房屋如今已經成為業主的私人財產。因此,業主必須明白一個道理,房子買下來后變成自己的物業,怎樣管理是自己的事,管好管壞也是自己的事。要保證房子保值增值,到位的、專業的||物業管理必不可少。找物業公司為自己管房,是要掏腰包的,天下沒
有免費的午餐,享受服務就要繳費。同時業委會也應發揮其應有的責任,千萬不能充當物業和業主雙方的“老好人”,也不能將降低物業管理收費作為自己競選的砝碼。要知道降價不是目的,不是給大家做的實事,關鍵是提高對業主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