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一、水泵用電分攤方法:從使用水泵樓層(即第四層)開始,按每棟住宅樓住戶共用蓄水池的住戶用水量進行分攤,計算方法:住戶分攤水泵電量=住戶分表水量/住戶分表水量之和*水泵電量。
二、電梯用電分攤方法:按樓層系數(shù)和每棟住宅樓住戶用電量進行分攤,5層以下(含5層)為第一段,系數(shù)為1,6-10層為第二段,系數(shù)為1。2,11-15層為第三段,系數(shù)為1。4,如此按5層為一段類推,每段系數(shù)按20%遞增,即系數(shù)為1+(N-1)*0。2,首層不使用電梯的用戶不用分攤。計算方法:(一)、電梯電量分攤系數(shù)=電梯電量/一段住戶用電量*1+二段住戶用電量*1。2+……+N段住戶用電量*(1+(N-1)*0。2)(二)、住戶分攤電梯電量=電梯電量分攤系數(shù)*住戶用電量*(1+(N-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