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一)內在原因:物業管理專業人員道德意識薄弱。某些物業管理專業人員個人素質不高,對自己要求不嚴,責任心不強,缺乏愛崗敬業精神,只為謀取利益,卻不提供等價服務,或為維護某些業主的利益,還犧牲其他業主利益。
(二)外在原因:
1 政府部門對物業管理工作監督不力。在我國,尚未對物業管理的日常管理與服務制定一個具體的量化標準,使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公司在具體的日常管理和服務與監督的過程中沒有統一的依據,也沒有統一的監督標準。因此,強化物業管理師的職業操守,會使物業管理的服務行為處于有效的公眾監督之下,促進行業健康穩健地發展。
2 行業內惡性競爭。隨著房地產業的興旺發展,大批物業服務公司應運而生,行業競爭異常激烈,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很多公司為了爭奪項目,價格一再降價,甚至不惜賠本競爭。這種做法,只會把行業身價做差,導致整個行業的良性運轉空間越來越小,職業道德規范受到沖擊。
3 消費者認識誤區。由于一些業主對物業管理行業不了解,認為物業服務應該“包打天下”,小區內所有的事都應該由物業服務公司來負責,造成了認識上的錯誤,抑制了行業的健康發展。
4 社會公德環境欠佳。良好的社會公德提倡的是“人人相善其群”,只有這樣,才能鞏固提升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的“私德”觀念,才能真正做到“積小德,成大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