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流動資產一般是指可以在一個運行周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它具有變現能力強、周轉期短等特點。流動資產管理是物業管理公司理財的一個內容。由于有價證券在第10章已述,所以本章主要介紹現金、應收賬款和存貨等流動資產的管理以及物業管理公司在理財中針對流動資產運行的病狀如何自我診斷與診治。
一、現金管理
現金是流動性最強、盈利性最低的資產,物業管理公司保持適量的現金,是為了實現收益最大化、風險最小化的目標。
(一)現金管理的目的
物業管理公司持有現金的目的主要是:
1.支付
物業管理公司持有現金是為了滿足日常經營管理和服務支付的需要。例如用于支付職工工資、購買有關材料等。為滿足公司交易性需要和日常經營服務活動對現金的需求,公司一定要持有相當數量的現金。此外,每天公司的現金支出和收入不大可能相等,因而公司若不持有一定數量的現金余額,公司的經營管理服務活動等就很難正常地進行下去。
2.預防
公司持有現金,便于應付意外事件對現金的需求。公司預測的現金需求量一般是正常情況下的需求量,可是許多不可預見的意外事件往往會影響公司現金的收入與支出。例如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及一些偶然事故等都打破了公司正常的現金收支計劃,使現金收支不平衡。公司持有現金,可以當作安全存量。
預防所需現金的數量決定了:
①現金收支預測的可靠程度;
②公司臨時借款能力;
?、酃驹敢獬袚娘L險程度。
3.投機
公司持有現金,便于開展投機活動,從中得到收益。
現金管理的目的,是在保證公司經營管理服務所需現金的同時,節約使用資金,并從暫時閑置的現金中獲取更多的利息收入。對物業管理公司而言,現金除可獲得存款利息外不能為公司創造任何價值,且將現金放在金融機構的存款利率大大低于公司的資金利潤率?,F金過多,會降低公司收益;但現金過少,又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管理和服務活動。因此,現金管理應力求既能保證公司正常開支需要,降低風險,又能使公司沒有過多的閑置現金,以增加收益。一個物業管理公司的良好現金管理系統應該是公司能滿足日常開支的現金,同時適當保留應付緊急情況所需的安全儲備;對于超過限額的現金,應及時投資增加收益。
物業管理公司對現金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
(1)編制現金收支計劃,以便合理地估計未來的現金需求;
(2)對日常的現金收支進行控制,力求加快收款、延緩付款;
(3)確定最佳現金余額,當公司實際的現金余額與最佳余額不一致時,采用短期融資策略或采用歸還借款和投資于有價證券等策略來達到理想的狀況。
(二)現金計劃
現金計劃是預測未來一定時期公司的現金收支狀況,并進行現金平衡的計劃,是公司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工具。編制現金計劃的目的是為了合理安排好現金收支,確保公司現金的正常周轉。物業管理公司常用的現金計劃是現金收支計劃表(見下表)。
現金收支計劃表的編制如下:
1.預測公司的現金流入量
現金流入量主要是經營管理服務現金收入和其他現金收入兩部分。經營管理服務現金收入主要指對物業經營管理服務取得的收入,其數字可以從經營、管理、服務計劃中得到。其他收入主要是物業租賃收入、證券投資的利息收入、股利收入等。我們要做好物業經營、管理、服務的預測工作,此外,還要對其他可能發生的現金收入作出恰當的估計。
2.預測公司的現金流出量
現金流出量包括經營管理服務現金支出和其他現金支出。經營管理服務現金支出主要是材料及采購支出、職工工資支出、支付管理費用、支付財務費用等。其他現金支出主要是固定資產投資支出、債務本金和利息支出、稅收支出等。
3.確定現金凈流量
現金凈流量指現金收支與現金支出的差額。
現金凈流量=現金收入-現金支出
4.處理現金余缺
首先根據現金收支差額和公司有關資金管理的規定,確定籌措或運用的資金數額。如果現金有余,那么可用于投資等領域;如果現金有缺,那么可想方設法籌措補足。
(三)現金管理
為了使物業管理公司現金能正常運轉,必須加強對現金的管理,其主要內容有: 1.盡快收款
盡快收款,可以使現金周轉速度加快,從而提高現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的盡快收款不僅要盡快將到期應收款收齊,而且還要盡可能將這些應收款轉化為可用現金。為此,要求:①減少應收款的郵寄時間;②減少公司收到的支票和支票兌現的時間;③加快應收款進入公司往來銀行的過程。
2.控制支出
公司在管理現金支出時,應盡量延緩現金支出時間??刂浦С龅木唧w方法有:
(1)推遲支付時間
公司在不影響自己聲譽的情況下,應盡量推遲應付款的支付時間,可以直至應付時間的最后日期。
(2)減少支付工資的頻率
公司可選擇按月而不選擇按周發放工資,以便延期付款。
(3)透支的使用
當支出大于存款賬戶實際余額時,銀行可以自動貸款給存款人,以彌補暫時的不足,但往往有限額和時間。這也是一種減少現金占用量的方法。
3.力爭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同步
4)銀行有權監督公司現金管理
銀行有權監督公司將其收入的現金及時送存銀行,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并按規定用途使用現金,不得套取現金。對違反現金管理規定的,按情節輕重,銀行要給予一定的經濟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