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建筑構造
一、民用建筑的基本組成
建筑物主要由基礎、墻或柱、樓板層與地面、樓梯、屋頂、門窗等6個部分組成。
此外,一幢建筑物,除基本組成部分外,還有一些人們生活所必須的設施,如雨篷、臺階、陽臺等,這些稱為附屬組成部分。
(一)基礎
基礎是建筑物最下部的承重構件,它承受建筑物上部結構傳遞下來的全部荷載,并把這些荷載連同自重一起傳到地基上。
(二)墻或柱
墻或柱是建筑物的承重和圍護構件,它承受屋頂、樓板傳來的荷載,并將這些荷載連同自重一起傳給基礎。
外墻與屋頂一起組成了整個房屋的外殼。
內墻起分隔室內空間的作用。
柱一般起承重作用。
(三)樓板層與地面
樓板層是建筑物水平方向的承重構件和分隔構件,樓板承受著作用在上面的荷載,并將這些荷載連同自重一起傳給墻或柱,同時還對墻身起水平支撐作用。
地面直接承受各種使用荷載,并將這些荷載連同自重直接傳給地基。
(四)樓梯
(五)屋頂
屋頂是建筑物頂部的圍護和承重構件,它承受屋頂的全部荷載并將這些荷載傳給墻或柱。
(六)門窗
門窗均是非承重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