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1-10-22 共4頁
答案部分
一、單項選擇題
1.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根據(jù)《稅收征收管理法》規(guī)定,實施主體應該是縣以上稅務機關。各級稅務機關的內(nèi)設機構、派出機構不具處罰主體資格,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實施稅務行政處罰。基層稅務所可對個體工商戶及未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的單位和個人實施罰款額在 2000元以下的稅務行政處罰,但不屬于法定實施主體。
【該題針對“稅務行政處罰”知識點進行考核】
2.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申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行政復議;被申請人不得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行政復議。
【該題針對“稅務行政復議”知識點進行考核】
3.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必須先依照稅務機關根據(jù)法律、行政法規(guī)確定的稅額、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方可在實際繳清稅款和滯納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擔保得到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確認之日起60日內(nèi)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該題針對“稅務行政復議”知識點進行考核】
4.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根據(jù)《征管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稅務機關的征稅行為提起訴訟,必須先經(jīng)過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對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在接到通知或者知道之日起15日內(nèi)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該題針對“稅務行政訴訟”知識點進行考核】
5.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稅收行政管理權是國家權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稅務機關無權依自己意愿進行處置,因此,人民法院也不能對稅務行政訴訟法律關系的當事人進行調(diào)解。
【該題針對“稅務行政訴訟”知識點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