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為證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記、托管與結算服務,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自有資金不少于人民幣2億元;
(2)具有證券登記、托管和結算服務所必須的場所和設施;
(3)主要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必須具有證券從業資格;
(4)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名稱中應當標明“證券登記結算”字樣。
1、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職能
(1)證券帳戶、結算帳戶的設立;
(2)證券的托管和過戶;
(3)證券持有人名冊登記;
(4)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
(5)受發行人的委托派發證券權益;
(6)辦理與上述業務有關的查詢;
(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2、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責任
(1)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不得挪用客戶的證券,不得將客戶的證券用于質押或者出借給他人。
(2)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保證證券持有人名冊和登記過戶記錄真實、準確、完整,不得偽造、篡改、毀壞,并依法為證券持有人保密。
(3)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具有必備的服務設備和完善的數據安全保護措施,建立健全的業務、財務和安全防范等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系統,以保證業務的正常進行。
(4)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妥善保存登記、托管和結算的原始憑證。重要的原始憑證的保存期不少于20年。
(5)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設立結算風險基金,并存入指定銀行的專門帳戶。結算風險基金用于因技術故障、操作失誤、不可抗力造成 的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損失。
(6)證券結算風險基金應當專項管理。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以風險基金賠償后,應當向有關責任人追償。
二、證券交易服務機構
證券交易服務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證券資信評級業務、證券發行與交易所涉及的會計、審計及法律業務的機構。這睦機構為發行人發行證券和投資者進行證券投資提供必要的資信服務,是證券市場中的重要活動。
1、證券投資交易機構
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是指專門從事懼大量的證券信息資料、進行系統分析、向證券投資者提供咨詢服務的法人組織。其形式是證券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1)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是指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及其投資咨詢人員為投資人提供證券分析、預測或者建議等直接或者間接有償咨詢服務的活動。具體來講,主要包括:
a、接受投資人或客戶委托,提供證券投資咨詢服務 ;
b、舉辦有關證券投資咨詢的講座、報告會、分析會等;
c、在報刊上發表證券投資咨詢的文章、評論、報告,以及通過電臺、電視臺等公眾傳播媒體提供證券投資服務;
d、通過電話、傳真、電腦網絡等電信設備系統,提供證券投資咨詢服務;
e、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的其他形式。
(2)投資咨詢人員的禁止行動。
a、代理委托人從事證券投資;
b、與委托人約定分享證券投資收益或者分擔證券投資損失;
c、買賣本咨詢機構提供服務的上市公司股票;
d、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2、證券資信評估機構
證券資信評估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證券投資研究,對證券的信用和質量進行評估的法人組織。其開展的業務有:①對發行債券企業進行資信評估;②評定和公布各種有價證券的信用等級;③評定和公布證券公司的信用等級;④對股票發行與上市公司的有關材料進行驗查和評估。
3、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的職責
為證券的發行、上市或者證券交易活動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怕及其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執業規則規定的工作程序報告,對其所出具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進行核查和驗證,并就其負有責任的部分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