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07 共1頁
證券的開盤價為當日該證券的第一筆成交價。
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后一筆交易前一分鐘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后一筆交易)。
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
按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后,未成交的買賣申報仍然有效,并按原申報順序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交易所對上市證券實施掛牌交易。上市首日證券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為其發行價。
證券上市期屆滿或依法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交易所終止其上市交易,予以摘牌。
對于連續三天以上(含三天)達到漲跌幅限制的證券,交易所對其實施停牌(暫停交易)半天,并予以公告。根據證監會和交易所業務 規則的規定,交易所可以對其他上市證券實施停牌或復牌(恢復交易)。
證券停牌時,交易所發布的行情中包括該證券的信息;證券摘牌后,行情信息中無該證券的信息。
上交所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前的申報參加當日該證券復牌后的交易;停牌期間,不接受申報,但停牌前的申報可以撤銷。
深交所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前的申報參加當日該證券復牌后的交易;停牌期間,可以申報,申報也可以撤銷;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