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交易過程,可分為開戶、委托、撮合成交和確認四個步驟。
開戶
股票交易,是指股民要在券商處為分別開設存放股票及資金的帳戶,作為股票交易憑證。
委托
由于法律規定一般的投資者不能自己直接進行買賣,股民所有的股票交易都必須通過券商進行,這就是委托。
撮合成交
投資者進行了委托后,券商即通過專線電話與派駐在交易大廳內的代表人聯系,或直接通過計算機和通訊系統,將客戶的委托內容報告給證券交易所內的自動撮合系統參加集合競價或連續競價,并根據時間優先及價格優先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委托予以成交。股票成交后,證券交易所將成交記錄反饋給券商,券商再通知投資者在指定的交易日進行確認。
確認
若投資者的委托在委托期限內未能成交,該委托自動失敗。如委托成交,則隨后要進行交割和過戶。
股票的交割及過戶等手續均由于計算機系統自動完成而無需投資者具體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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