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3頁
第三節 建筑識圖基本知識
一、建筑制圖的一般規定
(二)索引符號與詳圖符號
1.索引符號
索引符號是由直徑為10mm的圓和水平直徑組成,圓及水平直徑均應以細實線繪制。圖10-14表示:索引符號用于索引剖視詳圖。
2.詳圖符號
詳圖的位置和編號,應以詳圖符號表示。詳圖符號的圓應以直徑為14mm粗實線繪制。3.引出線
引出線以細實線繪制,宜采用水平方向的直線、與水平方向成30°、45°、60°、90°的直線,或經上述角度再折為水平線。
同時引出幾個相同部分的引出線,是互相平行,或集中于一點的放射線。
圖10-18表示多層構造或多層管道共用引出線。
4.其他符號
圖10-19表示:對稱符號、連接符號和指北針。
二、施工圖識讀方法與步驟
房屋施工圖基本內容按專業分工不同有:建筑施工圖、結構施工圖、設備施工圖。
(1)設備施工圖包括:給水排水施工圖、采暖通風施工圖、建筑電氣施工圖等。
(2)建筑電氣施工圖包括:動力、照明、電視、網絡及電話等施工圖。
施工圖中的各圖樣,主要是用正投影法繪制的視圖和剖面圖。一般情況下平、立、剖等圖樣,需分別單獨畫出。
三、建筑施工圖的識讀
建筑施工圖主要表示建筑物的總體布局、外部造型、內部布置、細部構造、內外裝飾以及一些固定設施和施工要求。
建筑施工圖主要包括:建筑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和建筑詳圖。
設計總說明、總平面圖反映新建房屋的總體施工要求和布局,一般放在建筑施工圖內。
建筑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是建筑施工圖中最基本的圖樣,它們相互配合可反映房屋的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