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07 共1頁
表6.1 業務差錯的種類
業務差錯種類 | 內容 |
事故性差錯 | 指由于證券營業部或交易所電腦軟、硬件設施或衛星通訊系統運行故障等造成的差錯。事故又可分為意外性事故和責任性事故,屬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為意外事故;屬于證券營業部電腦軟、硬件系統管理或操作失誤、使用不當等人為因素造成的事故為責任性事故 |
責任性差錯 | 指由于工作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工作不負責任導致的差錯 |
技術性差錯 | 指在堅持制度的前提下,由于業務繁忙,工作強度大,工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因口誤、眼誤、手誤等技術性原因造成的差錯 |
(二)業務差錯的處理原則
1.按差錯性質確定責任,按損失大小追究責任。對于責任性差錯,應按工作職責確責任人,按差錯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大小追究責任人的經濟、行政責任。一般應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還應給予紀律處分。對于技術性差錯,應視工作難易程度差錯率指標,以及責任人的工作能力、技術水平、工作態度和差錯次數等情況綜合分析,無論是否發生損失,都應酌情扣發責任人的獎金。如有損失,原則上由單位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報批核銷。
2.建立差錯事故報告制度,明確差錯處理程序和審批權限。營業部應建立差錯事故報告制度,發生業務差錯應于當日或次日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及管理部門報告,定期統計匯總并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發生業務差錯時,任何人都不得擅自處理,應按規定的程序、審批權限及時上報審批處理。差錯處理一般應按差錯涉及金額劃分不同的檔次,規定不同級別管理部門及負責人的審批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