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3-19 共5頁
增值稅屬于價外稅,消費稅屬于價內稅。兩者有什么異同,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繳納對企業的影響如下分析:價外稅是指與銷售貨物相關的增值稅額獨立于價格之外單獨核算,不作為價格的組成部分。增值稅的應稅銷售收入中不含銷項稅額,銷售成本中一般也不含進項稅額,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當然也不能作為收入的抵減項計入利潤表中,因此,一般而言,增值稅的計算繳納與利潤表無關。而作為價內稅的消費稅,不僅應稅銷售收入中包含消費稅稅額,實際交納的消費稅也需要記入銷售稅金中去,繳納的消費稅是作為收入的抵減項目計入利潤表中,直接影響納稅人最終的利潤。
例如:某一般納稅人購入 A 商品 100 件,每件 10 元(不含稅),價稅合計 1170 元,用支票支付完畢。經過生產、加工后,每件銷售 20 元(不含稅),全部銷售完畢,貨款已經收到。增值稅稅率是 17%,消費稅稅率是 10%,
則: 應納增值稅=20×100×17%-10×100×17%=170(元)應納消費稅=20×100×10%=200(元)稅前利潤=(20-10)×100-200=800(元)
假設增值稅稅率為 13%,
則計算如下:應納增值稅=20×100×13%-10×100×13%=130(元)
應納消費稅=20×100×10%=200(元)
稅前利潤=(20-10)×100-200=800(元)
再假設增值稅稅率為13%,消費稅稅率為 20%,
則計算如下:應納增值稅=20×100×13%-10×100×13%=130(元)
應納消費稅=20×100×20%=400(元)
稅前利潤=(20-10)×100-400=600(元)
可見,無論增值稅稅率如何變化,都不影響企業獲得的利潤,而消費稅稅率一旦變化則明顯影響企業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