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算分析題(每題6分,要求列出計算步驟,除非特別指定,每步驟運算得數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1.某企業購入政府發行的年利率為4.5%的一年期國債1000萬元,持有300天時以1040萬元的價格轉讓。該企業該筆交易的應納稅所得額是多少?
正確答案:
國債利息收入=國債金額×(適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數=1000×(4.5%/365)×300=36.99(萬元)
國債利息收入免稅,國債轉讓收入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該筆交易的應納稅所得額=1040-36.99-1000=3.01(萬元)。
2.某出口實行先征后退政策的外貿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收購一批貨物出口,收購時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00萬元,增值稅17萬元,該外貿企業出口收入(FOB)折合人民幣150萬元,貨物退稅率13%,則其外銷成本是多少?
正確答案:
外貿企業外銷貨物成本=外銷貨物的采購成本+不得退還的增值稅
外貿企業不得退還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數)=購貨金額×征退稅率之差=100×(17%-13%)=4(萬元)
其外銷成本=100+4=104(萬元)。
3.某有出口經營權實行"免抵退"稅政策的工業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產一批貨物出口,企業該批貨物制造成本100萬元(不含出口需轉出的增值稅進項稅),出口收入(FOB)折合人民幣150萬元,貨物征稅率17%,退稅率13%,則其外銷成本是多少?
正確答案:
工業企業外銷貨物成本=外銷的產成品成本+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
工業企業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進項稅轉出數)=(外銷FOB-免稅購進料件的價格)×征退稅率之差=150×(17%-13%)=6(萬元)
其外銷成本=100+6=106(萬元)。
4.某公司2012年度"財務費用"賬戶對應兩筆借款;(1)向銀行借款300萬元,年利率為8%,期限為9個月;(2)向非金融機構借款100萬元,與第一筆借款同期借入同期歸還,實際利息為10.5萬元。兩筆借款均用于滿足資金流動性需求。該公司2012年度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利息費用是多少?
正確答案:
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銀行利息費用=300×8%÷12×9=18(萬元)
向非金融企業借入款項可扣除的利息費用限額=100×8%÷12×9=6(萬元),該企業實際支付的利息超過同類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費用,只可按照限額扣除。
該公司2012年度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扣除的利息費用=18+6=24(萬元)。
5.某新辦制造企業(居民企業)2012年度權益性投資額為200萬元,為生產經營向關聯方借入1年期經營性資金600萬元,關聯借款利息支出50萬元,同期銀行同類借款利息率為7%,則該企業當期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利息費用需納稅調整的金額為多少。
正確答案:
第一個合理性判斷:合理的借款總量=200×2=400(萬元)
第二個合理性判斷:合理的利率水平的利息費用=400×7%=28(萬元)
則利息超過規定標準=50-28=22(萬元),需要進行納稅調整,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2萬元。
6.某公司2012年度權益性投資額為2000萬元,當年實現會計利潤總額140萬元。"財務費用"賬戶中包括三項利息費用支出:①按照年利率8%向銀行借入的期限為9個月的生產經營用資金,支付利息20萬元;②按照年利率12%向股東借入與向銀行借款同期的生產經營用資金,支付利息45萬元;③經過批準向本企業職工借入與向銀行借款同期的生產經營用資金300萬元,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支付借款利息30萬元。假定該公司沒有其他納稅調整項目,問:
(1)該公司2012年度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扣除的利息費用是多少萬元?
(2)該公司2012年度賬面超支的利息費用是多少萬元?
(3)該公司2012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為多少萬元?
正確答案:
向股東借款金額=45÷(12%÷12×9)=500(萬元),小于公司權益性投資額的2倍。
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扣除的股東借款利息=500×8%÷12×9=30(萬元)
超標準的利息費用=45-30=15(萬元)
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扣除的職工借款利息=300×8%÷12×9=18(萬元);超標準=30-18=12(萬元)
則:
(1)企業當年可扣除的利息費用=20+30+18=68(萬元)
(2)賬面超支利息=15+12=27(萬元)
(3)應納稅所得額=140+27=167(萬元)。
7.某居民企業向銀行借款400萬元用于建造廠房,借款期從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支付當年全年借款利息32萬元,該廠房于2012年10月31日達到可使用狀態并交付使用,11月30日做完工結算,不考慮折舊問題,該企業當年稅前可扣除的利息費用是多少?
正確答案:
固定資產購建期間的合理的利息費用應予以資本化,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發生的利息,可在發生當期扣除。該企業當年稅前可扣除的利息費用=32÷12×2=5.33(萬元)。
8.某工業企業2012年銷售貨物不含稅收入3000萬元,讓渡專利使用權收入300萬元,包裝物出租收入100萬元,視同銷售貨物收入600萬元,轉讓商標所有權收入200萬元,接受捐贈收入20萬元,債務重組收益10萬元,當年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30萬元,該企業當年可在所得稅前列支的業務招待費金額是多少?
正確答案:
確定計算業務招待費的基數=3000+300+100+600=4000(萬元)
轉讓商標所有權、接受捐贈收入、債務重組收益均屬于營業外收入范疇,不能作為計算業務招待費的基數。
第一標準為發生額的60%:30×60%=18(萬元)
第二標準為銷售收入的5‰:4000×5‰=20(萬元)
兩數據比大小后擇其小者:其當年可在所得稅前列支的業務招待費金額是18萬元。
9.某居民企業按照規定計算出利潤總額300萬元,當年直接到受災現場給受災災民發放慰問金10萬元,通過省級人民政府機關對受災地區捐贈30萬元,其當年捐贈應調整多少萬元應納稅所得額?
正確答案:
其當年可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的公益性捐贈限額=300×12%=36(萬元)
直接給受贈人的捐贈在企業所得稅前不得扣除。所以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為10萬元。
10.下表為經稅務機關審定的某國有企業7年的彌補虧損前的應納稅所得額的情況,假設該企業一直執行5年虧損彌補規定,計算該企業7年間需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正確答案:
關于2006年的虧損,要用2007~2011年的所得彌補,盡管期間2008年虧損,也要占用5年抵虧期的一個抵扣年度,且先虧先補,2008年的虧損需在2006年的虧損問題解決之后才能考慮。到了2011年,2006年的虧損未彌補完但5年抵虧期已滿,還有10萬元虧損不得用2012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彌補;
2008年之后的2009年至2011年之間的所得,已被用于彌補2006年的虧損,2008年的虧損只能用2012年所得彌補,在彌補2008年虧損后,2012年應納稅所得額=60-20=40(萬元),要計算納稅,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40×25%=10(萬元)。
11.某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2年2月購入一臺不需要安裝的生產設備,取得增值稅發票上注明價款100萬元,增值稅稅額17萬元,購入設備發生運費3萬元,當月投入使用,假定該企業生產設備采用10年折舊年限,預計凈殘值率5%,則該企業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該設備的月折舊額是多少萬元?
正確答案:
設備及運費的進項稅可以抵扣,則購入該設備的計稅基礎=100+3×(1-7%)=102.79(萬元)
該設備可提折舊金額=102.79×(1-5%)=97.65(萬元)
該沒備月折舊額=97.65/(10×12)=0.8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