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某市一家居民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銷售彩色電視機,假定2012年度有關經營業務如下:
(1)銷售彩電取得不含稅收入8600萬元,與彩電配比的銷售成本5660萬元;
(2)轉讓技術所有權取得收入700萬元,直接與技術所有權轉讓有關的成本和費用100萬元;
(3)出租設備取得租金收入200萬元,接受原材料捐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材料金額50萬元、增值稅稅額8.5萬元,取得國債利息收入30萬元;
(4)購進原材料共計300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增值稅稅額510萬元;支付購料運輸費用共計230萬元,取得運輸發票;
(5)銷售費用1650萬元,其中廣告費1400萬元:
(6)管理費用85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90萬元:
(7)財務費用80萬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業借款500萬元所支付的年利息40萬元(當年金融企業貸款的年利率為5.8%);
(8)已計入成本、費用中的實發工資540萬元,撥繳的工會經費15萬元(取得合法憑證)、實際發生的職工福利費82萬元、職工教育經費18萬元;
(9)營業外支出300萬元,其中包括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貧困山區的捐款150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①上述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不涉及技術轉讓費用;②取得的相關票據均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企業2012年應繳納的增值稅;
(2)企業2012年應繳納的營業稅;
(3)企業2012年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企業2012年實現的會計利潤;
(5)廣告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6)業務招待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7)財務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8)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9)公益性捐贈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10)企業2012年度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
(11)企業2012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正確答案:
(1)企業2012年應繳納的增值稅:
8600×17%-(8.5+510+230×7%)=1462-534.6=927.4(萬元)
(2)企業2012年應繳納的營業稅:
700萬元技術轉讓收入免征營業稅(雖然實務中要求是與基礎科學相關的技術轉讓收入才免營業稅,但是針對考試事項,如果沒有明確,視同符合免稅條件了);
租金收入應納營業稅=200×5%=10(萬元)
(3)企業2012年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927.4+10)×(7%+3%+2%)=112.49(萬元)
(4)企業2012年實現的會計利潤:
8600+700+200+50+8.5+30-5660-100-1650-850-80-300-10-112.49=826.01(萬元)
【提示】(50+8.5)的捐贈收入計入收入總額;不要忘記減除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5)廣告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廣告費扣除限額=(8600+200)×15%=1320(萬元)
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400-1320=80(萬元)
(6)業務招待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90×60%=54(萬元)>(8600+200)×5‰=44(萬元)
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90-44=46(萬元)
(7)財務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應調整應納稅所得額=40-500×5.8%=11(萬元)
(8)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工會經費扣除限額=540×2%=10.8(萬元)
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540×14%=75.6(萬元)
職工教育經費扣除限額=540×2.5%=13.5(萬元)
應調整應納稅所得額=15+82+18-10.8-75.6-13.5=115-99.9=15.1(萬元)
(9)公益性捐贈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150-844.76×12%=150-101.37=48.63(萬元)
(10)企業2012年度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
技術轉讓所得=700-100-600(萬元),其中500萬元免稅,100萬元減半征收。
應納稅所得額=826.01+80+46+11+15.1+48.63-30(國債利息)-500(免稅所得)-100×50%=446.74(萬元)
(11)企業2012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446.74×25%=111.69(萬元)。
8.某縣一家運輸公司(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從業人員20人,主營運輸業務。2011年注冊資金650萬元,2012年注冊資金增加到700萬元,資產總額900萬元。2012年經營情況如下:
(1)擁有5入座小轎車3輛,整備質量10噸的載貨汽車20輛,整備質量8噸的掛車20輛,5人座且整備質量3噸的客貨兩用車4輛。
(2)當年啟用新賬簿共11本,其注冊資金增加使用了一本賬簿。
(3)簽訂貨運合同500份,合同注明運費金額共1200000元(全部合同兌現);簽訂銷售合同1份,注明銷售貨物款項206000元。上述合同所載收入本期均應當確認。
(4)當年公司運輸營運成本400000元;已銷貨物的成本150000元;銷售費用300000元,其中含廣告費50000元;管理費用300000元(不含有關稅金),其中業務招待費40000元。
假定小轎車車船稅年稅額300元,載貨汽車整備質量車船稅每噸年稅額60元。
要求:
(1)計算該公司2012年繳納的車船稅;
(2)計算該公司2012年繳納的.印花稅;
(3)計算該公司2012年繳納的營業稅;
(4)計算該公司2012年繳納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不考慮地方教育附加);
(5)計算該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6)計算該企業應納的所得稅。
正確答案:
(1)掛車、客貨兩用車按照載貨汽車的計稅單位和稅額標準計征車船稅。
應繳納車船稅=3×300+(20×10+20×8×50%+4×3)×60=900+17520=18420(元)
(2)記載資金的賬簿應對增加的注冊資金貼花=(7000000-6500000)×0.5‰=250(元)
其他賬簿每件貼花5元=10×5=50(元)
運輸合同應貼印花=1200000×0.5‰=600(元)
銷售合同應貼印花=206000×0.3‰=61.8(元)
共繳納印花稅=250+50+600+61.8=961.8(元)
(3)運輸收入應繳納營業稅=1200000×3%=36000(元)
(4)銷售貨物應繳納增值稅=206000÷(1+3%)×3%=6000(元)
應繳納城建稅=(36000+6000)×5%=2100(元)
應繳教育費附加=(36000+6000)×3%=1260(元)
(5)銷售(營業)收入額=1200000+206000÷(1+3%)=1400000(元)
廣告費稅前扣除限額=1400000×15%=210000(元)
廣告費沒超限額,不用調整應納稅所得額。
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限額計算:①1400000×5‰=7000(元);
②40000×60%=24000(元)
業務招待費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40000-7000=33000(元)
該企業收入總額1400000元
營業成本=400000+150000=550000(元)
營業稅金及附加=36000+2100+1260=39360(元)
稅前可以扣除的銷售費用=300000(元)
稅前可扣除的管理費用=300000+(18420+961.8)-33000=286381.8(元)
應納稅所得額=1400000-550000-39360-300000-286381.8=224258.2(元)
(6)該公司2012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小于30萬元,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80人,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適用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應納企業所得稅=224258.2×20%=44851.64(元)。
9.某縣城一內資房地產開發公司在2012年1月~9月中旬開發寫字樓一棟,總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在開發寫字樓的過程中,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金額2400萬元,發生房地產開發成本2600萬元。9月~12月將寫字樓全部銷售,銷售合同記載收入9600萬元。另外該公司從2012年2月28日起將2011年建成的一棟賬而價值為1000萬元的開發產品臨時對外出租,租賃合同約定每月租金12萬元,租賃期限10個月,2012年5月底雙方同意停止租賃,收回后一直處于閑置狀態。該公司全年發生銷售費用600萬元、管理費用800萬元(未含印花稅和房產稅)、財務費用180萬元(全部為當年開發寫字樓的借款利息支出,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且能計算分攤,其中175萬元是未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5萬元為因違約被銀行的加罰的罰息)。
(注:計算房產余值的扣除比例為20%,計算土地增值稅其他開發費用的扣除比例為5%,不考慮地方教育附加,房地產開發公司出租商品房期間計入到其他業務成本賬戶金額20萬元)
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1)計算2012年該公司應繳納的房產稅;
(2)計算2012年該公司應繳納的印花稅;
(3)計算2012年該公司應繳納的營業稅;
(4)計算2012年該公司應繳納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5)計算土地增值額時扣除項目合計;
(6)計算2012年該公司應繳納的七地增值稅;
(7)計算2012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扣除項目金額;
(8)計算該房地產開發公司2012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正確答案:
(1)公司應繳納房產稅=12×3×12%=4.32(萬元)
(2)應繳納印花稅=9600×0.5‰+12×10×1‰=4.8+0.12=4.92(萬元)
房產稅按照實際租賃計算;印花稅按照合同約定的金額計算。
(3)公司應繳納營業稅=9600×5%+12×5%×3=481.8(萬元)
(4)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481.8×(5%+3%)=38.54(萬元)
(5)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2400萬元房地產開發成本2600萬元
允許扣除的開發費用=(2400+2600)×5%+175=425(萬元)
違約罰息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不得作為費用扣除,但是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可以扣除。
扣除項目合計=2400+2600+425+9600×5%×(1+5%+3%)+(2400+2600)×20%=6943.4(萬元)
【注意】題目給定的管理費用中不含印花稅,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印花稅在計算土地增值額時不能單獨扣除,應隨管理費用按照規定的比例限度以內計算扣除。
(6)銷售收入合計9600萬元
增值額=9600-6943.4=2656.6(萬元)
增值率=2656.6/6943.4×100%=38.26%,適用30%的稅率
應納土地增值稅=2656.6×30%=796.98(萬元)
(7)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扣除項目金額共計=2400+2600+600+800+20+180+796.98+4.32+4.92+481.8+38.54=7926.56(萬元)
(8)2012年度應繳納企業所得稅=(9600+12×3-7926.56)×25%=427.3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