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07 共5頁
第一:在基金份額發售的3日前,將基金合同,托管協議登載在托管人網站上。
第二:對基金管理人公開披露的信息進行復核。
第三:在基金年度報告中出具托管人報告,對報告期內托管人是否盡職盡責履行義務以及管理人是否遵規守約等情況作出聲明。
第四:當其發生涉及托管人及托管業務的重大事件時,托管人應當在事件發生之日起2日內編制并披露臨時公告書,并報中國證監會及其各地方監管局備案。
第五: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提前30日內公告大會的召開時間、公議形式、審議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等事項。會議召開后,應將審計結果予以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第六: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時,應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財產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予以公告,同時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信息披露義務
作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他的信息披露義務主要體現在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相關的義務。當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持有人大會,而管理人和托管人都不召集的時候,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的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此時,該類持有人應至少提前30日公告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時間、會議形式、審議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等事項。
第四節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在基金募集信息披露中,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基金托管協議是三大法律文件。
一、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投資者繳納基金份額認購款項時,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此時基金合同成立。
?。ㄒ唬┗鸷贤闹饕妒马棧?6條)
1.募集基金的目的和基金名稱。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名稱和住所。
3.基金運作方式。
4.封閉式基金的基金份額總額和基金合同期限,或者開放式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額總額。
5.確定基金份額發售日期、價格和費用的原則。
6.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
7.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
8.基金份額發售、交易、申購、贖回的程序、時間、地點、費用計算方式,以及給付贖回款項的時間和方式。
9.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執行方式。
10.作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報酬的管理費、托管費的提取、支付方式與比例。
11.與基金財產管理、運用有關的其他費用的提取、支付方式。
12.基金財產的投資方向和投資限制。
13.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14.基金募集未達到法定要求的處理方式。
15.基金合同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財產清算方式。
16.爭議解決方式。
更多證券從業資格考試信息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