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
商務部根據監測貨物進口情況的需要,對部分自由進口貨物實行自動許可管理。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商務部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以及地方機電產品進出口機構負責自動進口許可貨物管理和自動進口許可證的簽發工作。目前涉及的管理目錄是商務部公布的《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貨物目錄》,對應的許可證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動進口許可證”(以下簡稱自動進口許可證)。
(一)管理范圍
1.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范圍
2011年實施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包括非機電產品、機電產品(包括舊機電產品)兩大類,分為3個管理目錄。
(1)目錄一(非機電產品):肉雞、植物油、牛肉、羊肉、煙草、二醋酸纖維絲束、銅精礦、煤、廢紙、廢鋼、廢鋁、銅、鮮奶、奶粉、乳清、大豆、油菜子、豆粕、豬肉及副產品、鐵礦石、鋁土礦、原油、成品油、天然氣、氧化鋁、化肥、鋼材,共27類。
(2)目錄二(機電產品):
①由商務部發證的機電產品涉及光盤生產設備、煙草機械、移動通信產品、衛星廣播電視設備及關鍵部件、汽車產品、飛機、船舶、游戲機等8類商品。
②地方、部門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發證的機電產品涉及鍋爐、汽輪機、發動機(非第八十七章車輛用)及關鍵部件、水輪機及其他動力裝置、化工裝置、食品機械、工程機械、造紙及印刷機械、紡織機械、金屬冶煉及加工設備、金屬加工機床、電氣設備、鐵路機車、汽車產品、飛機、船舶、醫療設備等l7類商品。
(3)目錄三(舊機電產品):目前只涉及舊膠印機一類。由商務部簽發自動進口許可證。
2.免交自動進口許可證的情形
進口列入《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貨物目錄》的商品,在辦理報關手續時須向海關提交自動進口許可證,但下列情形免交:
(1)加工貿易項下進口并復出口的(原油、成品油除外);
(2)外商投資企業作為投資進口或者投資額內生產自用的(舊機電產品除外);
(3)貨樣廣告品、實驗品進口,每批次價值不超過5 000元人民幣的;
(4)暫時進口的海關監管貨物;
(5)進入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及進入保稅倉庫、保稅物流中心的屬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的貨物;
(6)加工貿易項下進口的不作價設備監管期滿后留在原企業使用的;
(7)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其他免領自動進口許可證的。
(二)辦理程序
進口屬于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的貨物,收貨人(包括進口商和進口用戶)在辦理海關報關手續前,應向所在地或相應的發證機構提交自動進口許可證申請,并取得自動進口許可證。其中屬于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招標采購的,收貨人還應當依法招標。收貨人申請自動進口許可證,應當提交其從事貨物進出口的資格證書、備案登記文件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以上證書、文件僅限公歷年度內初次申領者提交),自動進口許可證申請表,貨物進口合同(屬于委托代理進口的,應當提交委托代理進口協議正本)。對進口貨物用途或者最終用戶法律法規有特定規定的,應當提交進口貨物用途或者最終用戶符合國家規定的證明材料、針對不同商品在管理目錄中列明的應當提交的材料,以及商務部規定的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同時收貨人應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保證其有關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收貨人可以直接向發證機構書面申請自動進口許可證,也可以通過網上申請。其中書面申請的,收貨人可以到發證機構領取或者從相關網站下載自動進口許可證申請表(可復印)等有關材料,按要求如實填寫,并采用送遞、郵寄或者其他適當方式,與其他相關材料一并遞交發證機構。采取網上申請的,收貨人應當先到發證機構申領用于企業身份認證的電子鑰匙。申請時,登錄相關網站,進入相關申領系統,按要求如實在線填寫自動進口許可證申請表等資料。,同時向發證機構提交有關材料。
申請內容正確且形式完備的,發證機構收到后應當予以簽發自動進口許可證,最多不超過l0個工作日。對于收貨人已申領的自動進口許可證,如未使用,應當在有效期內交回原發證機構,并說明原因,發證機構對收貨人交回的自動進口許可證予以撤銷。自動進口許可證如有遺失,收貨人應當立即向原發證機構以及自動進口許可證證面注明的進口口岸地海關書面報告掛失。原發證機構收到掛失報告后,經核實無不良后果的,予以重新補發。對于自動進口許可證自簽發之日起1個月后未領證的,發證機構可予以收回并撤銷。
(三)報關規范
1.自動進口許可證有效期為6個月,但僅限公歷年度內有效。
2.自動進口許可證項下貨物原則上實行“一批一證”管理,對部分貨物也可實行“非一批一證”管理。對實行“非一批一證”管理的,在有效期內可以分批次累計報關使用,但累計使用不得超過6次。每次報關時,海關在自動進口許可證原件“海關驗放簽注”欄內批注后,留存復印件,最后一次使用后,海關留存正本。同一進口合同項下,收貨人可以申請并領取多份自動進口許可證。
3.對實行“一批一證”的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的大宗、散裝貨物,其溢裝數量在貨物總量3%以內的原油、成品油、化肥、鋼材等4種大宗散裝貨物予以免證,其他貨物溢裝數量在貨物總量5%以內的予以免證;對“非一批一證”的大宗散裝貨物,每批貨物進口時,按其實際進口數量核扣自動進口許可證額度數量,最后一批貨物進口時,應按該自動進口許可證實際剩余數量的允許溢裝上限,即5%(原油、成品油、化肥、鋼材在溢裝上限3%)以內計算免證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