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壽保險的概念
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以人的生存、死亡兩種形態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當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事故或合同約定的條件滿足時,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履行給付保險金責任。
人壽保險通常又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以被保險人生存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生存保險;第二類是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死亡保險;第三類是被保險人生存或死亡均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生死兩全保險。
(二)人壽保險的基本特征
(1)風險的特殊性
(2)業務的長期性
(3)儲蓄性
(三)人壽保險的種類
(1)按保險事故劃分,可分為死亡保險、生存保險和兩全保險。
1.死亡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死亡作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按照保險期限的不同,死亡保險又可分為定期死亡保險和終身死亡保險。
2.生存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在一定時期內繼續生存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
3.兩全保險:又稱生死合險,是把定期死亡保險和生存保險結合起來的保險形式。
兩全保險的業務種類主要有:普通兩全保險、雙倍兩全保險、養老附加定期保險和聯合兩全保險等。
(2)按照有無利益分配劃分,可分為分紅保險與不分紅保險。
1.分紅保險:即保險人將每期盈利的一部分以紅利形式分配給被保險人的保險。
2.不分紅保險:即被保險人在繳納保險費后,沒有任何盈利分配的保險。
(3)按參加保險的人數不同劃分,可分為單獨人壽保險、團體人壽保險和聯合人壽保險。
1.單獨人壽保險:是只有一個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合同。
2.團體人壽保險:是以一定社會團體為投保人,以團體全體成員為被保險人,以被保險人指定的家屬或其他人為受益人的保險。
3.聯合人壽保險:是把有一定利害關系的2人或3人以上的人視為一個被保險人整體,如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或合作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