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投資凈現金流量的簡化計算方法
(一)單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建設期某年的凈現金流量=-該年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額
運營期某年所得稅前凈現金流量=該年因使用該固定資產新增的息稅前利潤+該年因使用該固定資產新增的折舊+該年回收的固定資產凈殘值
運營期某年所得稅后凈現金流量=運營期某年所得稅前凈現金流量-該年因使用該固定資產新增的所得稅
(二)完整工業投資項目
建設期某年凈現金流量=-該年原始投資額
如果項目在運營期內不追加流動資金投資,則完整工業投資項目的運營期所得稅前凈現金流量可按以下簡化公式計算:
運營期某年所得稅前凈現金流量=該年息稅前利潤+該年折舊+該年攤銷+該年回收額+該年維持運營投資
完整工業投資項目的運營期所得稅后凈現金流量可按以下簡化公式計算:
運營期某年所得稅后凈現金流量(NCFt )=該年息稅前利潤*(1-所得稅稅率)+該年折舊+該年攤銷+該年回收額-該年維持運營投資=該年自由現金流量
所謂運營期自由現金流量,是指投資者可以作為償還借款利息、本金、分配利潤、對外投資等財務活動資金來源的凈現金流量。
如果不考慮維持運營投資,而且回收額為零,則運營期所得稅后凈現金流量又稱為經營凈現金流量。按照有關回收額均發生在終結點上的假設,經營期內回收額不為零時的所得稅后凈現金流量亦稱為終結點所得稅后凈現金流量;顯然終結點所得稅后凈現金流量等于終結點那一年的經營凈現金流量與該期回收額之和。
(三)更新改造投資項目
建設期某年凈現金流量=-(該年發生的新固定資產投資-該年舊固定資產變價凈收入)
建設期末的凈現金流量=因舊固定資產提前報廢發生凈損失而抵減的所得稅額
如果建設期為零,則運||營期所得稅后凈現金流量的簡化公式為:
運營期第一年所得稅后凈現金流量=該年因更新改造而增加的息稅前利潤*(1-所得稅稅率)+該年因更新改造而增加的折舊額+因舊固定資產提前報廢發生凈損失而抵減的所得稅額
運營期其他各年所得稅后凈現金流量=該年因更新改造而增加的息稅前利潤*(1-所得稅稅率)+該年因更新改造而增加的折舊額+該年回收新固定資產凈殘值超過假定繼續使用的舊固定資產凈殘值之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