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5-24 共1頁
十二 企業所得稅法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
1.(2008年)下列各項中,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可計提折舊的生物資產是( )
A.經濟林
B.防風固沙林
C.用材林
D.存欄待售的牲畜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生物資產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公益性生物資產。其中生產性生物資產可計提折舊。生產性生物資產,是指為產出農產品、提供勞務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資產,包括經濟林、薪炭林、產畜和役畜等。
2.(2008年)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按負擔所得的所在地確定所得來源地的是( )
A.銷售貨物所得
B.權益性投資所得
C.動產轉讓所得
D.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正確答案:D 解題思路: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1分,每題均有多個正確答案,每題所有答案選擇正確的得1分;不答、錯答、漏答均不得分)
3.(2008年)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中國境內取得的下列所得,應按收入全額計算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有( )。
A.股息
B.轉讓財產所得
C.租金
D.特許權使用費
正確答案:ACD 解題思路:非居民企業從中國境內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2008年)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判定居民企業的標準有( )
A.登記注冊地標準
B.所得來源地標準
C.經營行為實際發生地標準
D.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標準
正確答案:AD 解題思路: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三、判斷題(每題1分,請判斷每題的表述是否正確,每題判斷正確的,得1分;每題判斷錯誤的,倒扣1分;不答題既不得分,也不扣分。扣分最多扣至本題型零分為止)
5.(2008年)在計算企業的納稅所得額時,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者財產,不得扣除。
A.對
B.錯
正確答案:A
四、綜合題
6.(2008年)某市一家居民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銷售彩色電視機,假定2008年度有關經營業務如下:
(1)銷售彩電取得不含稅收入8600萬元,與彩電配比的銷售成本5660萬元;
(2)轉讓技術所有權取得收入700萬元,直接與技術所有權轉讓有關的成本和費用100萬元;
(3)出租設備取得租金收入200萬元,接受原材料捐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材料金額50萬元、增值稅進項稅金8.5萬元,取得國債利息收入30萬元;
(4)購進原材料共計300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進項稅稅額510萬元;支付購料運輸費用共計230萬元,取得運輸發票;
(5)銷售費用1650萬元,其中廣告費1400萬元;
(6)管理費用85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90萬元;
(7)財務費用80萬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業借款500萬元所支付的年利息40萬元(當年金融企業貸款的年利率為5.8%);
(8)計入成本、費用中的實發工資540萬元;發生的工會經費15萬元、職工福利費82萬元、職工教育經費18萬元;
(9)營業外支出300萬元,其中包括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貧困山區的捐款150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①上述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不涉及轉讓費用;②取得的相關票據均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計算回答總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企業2008年應繳納的增值稅;
(2)企業2008年應繳納的營業稅;
(3)企業2008年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4)企業2008年實現的會計利潤;
(5)廣告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6)業務招待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7)財務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8)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9)公益性捐贈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10)企業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
(11)企業2008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正確答案:
(1)應繳納的增值稅=8600×17%-8.5-510-230×7%=927.4(萬元)
(2)應繳納的營業稅=200×5%=10(萬元)
(3)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927.4+10)×(7%+3%)=93.74(萬元)
(4)會計利潤=8600-5660+700-100+200+50+8.5+30-1650-850-80-300-10-93.74=844.76(萬元)
(5)銷售(營業)收入=8600+200=8800(萬元)
廣告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1400-8800×15%=80(萬元)
(6)實際發生的業務招待費×60%=90×60%=54(萬元)
銷售(營業)收入×0.5%=8800×0.5%=44(萬元)
業務招待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90-44=46(萬元)
(7)財務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40-500×5.8%=11(萬元)
(8)工會經費扣除限額=540×2%=10.8(萬元)
調增15-10.8=4.2(萬元)
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540×14%=75.6(萬元)
調增82-75.6=6.4(萬元)
職工教育經費=540×2.5%=13.5(萬元)
調增18-13.5=4.5(萬元)
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4.2+6.4+4.5=15.1(萬元)
(9)公益性捐贈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150-844.76×12%=48.63(萬元)
(10)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844.76+80+46+11+15.1+48.63-30-500=515.49(萬元)
(11)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515.49-100)×25%+100×25%×50%=116.3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