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出讓部分股權
在控股的基礎上出讓部分股權,是物業運作經營的重要手段,也是實現物業自身價值和價值增值的重要途徑。
(一)出讓部分股權可收回部分投資
在對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礎上,出讓部分股權是收回部分投資的重要手段,具體的講:
1?背鋈霉煞蕕謀壤?應符合黃金分割線,以達到控股的目的為宜;
2?痹誑毓傻幕?礎上把部分股權出讓給一家或數家股東,只涉及技術問題;
3?背鋈貌糠止煞蕕氖奔?(導入期、初創期、成長期、成熟期、穩定期)不同,股金的含金量也不同,一般來說是呈上升的趨勢。
(二)出讓部分股權可賺取環境增值部分
關于環境增值部分在本章第一節已經闡述,在此不贅述。應當指出,在出讓部分股權時,環境增值部分可提高股金的含金量,成為對投資者的回報。
(三)出讓部分股權可實現部分無形資產的價值
因為企業渡過初創階段,在成長階段、成熟階段、穩定階段,經過發展商與物業管理公司的經營、組織、管理、運作,使企業的無形資產價值包括商標、品牌、信譽、商業秘密、特許權、專有技術等得到社會公認,所以在出讓部分股權時,對資產進行評估應包括無形資產部分。也正是通過出讓部分股權,使部分無形資產得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