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4頁
三、物業保險的目的及重要意義
1.購買物業保險的目的
(1)分散意外損失。
(2)利于善后工作。
2.物業保險的作用
物業保險通過對物業管理領域由于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 等造成的保險責任范圍的損失提供經濟補償或資金付給,對推動物業管理起到了積極作用。
物業保險大體有以下作用:
(1)可以抵御意外不幸。
(2)增強投保人的信用程度。
(3)可以促進住房制度改革。
(4)可以增強社會防災救災力量。
四、物業公司對于保險險種及保險公司的選擇
(一)物業管理中涉及的險種
物業管理中經常涉及的險種有財產保險、公共場所責任保險和雇主責任保險等。
1.財產保險
廣義的財產保險,包括財產保險、農業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以財產或利益為保險標的的各種保險。
狹義的財產保險,包括的主要險種為火災保險、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涉外財產保險等。
物業管理中主要涉及的財產保險主要是物業的火險。
(1)火災保險
是對因火災及保險單中列明的各種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起的財產損失給予經濟保障的保險。
傳統的火災保險僅承保三種危險:火災、閃電、爆炸,其余保險如地震、洪水、空中飛行物墜落等均視為火災保險的附加險。
1)火災保險的承保范圍
火災保險對因火災、閃電、爆炸所造成的保險標的物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除非經保險人同意并締結特別合約,對下列財產的損失,火災保險合同不予承保:寄托或寄售的貨物;金銀珠寶、古玩、古畫、藝術珍品、電腦資料等;票據、現金、郵票等有價證券以及圖冊、文件、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