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0頁
2、行政責任
分為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
(1)行政處罰
人身自由罰?D?D行政拘留;
行為罰?D?D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
財產罰?D?D罰款、沒收財物;
聲譽罰?D?D警告。
(2)行政處分
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類。
3、刑事責任
(1)主刑
?D?D管制,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
?D?D拘役,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
?D?D有期徒刑,6個月以上15年以下;
?D?D無期徒刑;
?D?D死刑。
(2)附加刑
可以附加于主刑之后作為主刑的補充;同主刑一起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
?D?D罰金;
?D?D剝奪政治權利;
?D?D沒收財產;
?D?D驅逐出境。
這幾種構成要素包含的內容和相關時間規定還是熟悉掌握為好,作為客觀題的考點準備。
【例】下列各項中,屬于經濟法主體違反經濟法可能承擔的民事責任形式有( )。
A、停止侵害
B、管制
C、排除妨礙
D、罰款
答案:AC
解析:管制是刑事責任的形式,罰款是行政責任的形式。
【例】罰金是行政處罰的一種。( )
答案:×
解析:罰款是行政處罰的一種,罰金是附加刑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