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9頁
四、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地點、納稅期限
(一)發生時間
這里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自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他6點都是“次月起”,比較容易記憶。
【例】某企業今年7月份購置新建商品房用于經營,8月交付使用。該新購置的房屋今年應繳納5個月的房產稅。( )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應自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二)納稅地點
房產稅在房產所在地繳納。
(三)納稅期限
按年計算、分期繳納。
【例】房產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辦法,具體納稅期限由( )決定。
A、省、自治區、直轄市國稅機關 B、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C、省、自治區、直轄市地稅機關 D、縣以上稅務機關
答案:B
第二節 車船稅法律制度
一、概念
是指對在中國境內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輛、船舶依法征收的一種稅。
二、納稅人和征稅范圍
(一)納稅人
車船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我國境內擁有或者管理車船的單位和個人。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未繳納車船稅的,使用者應當代繳。
若有租賃關系,擁有人和使用人不一致時,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納稅人,協商未確定的使用人為納稅人。
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投資興辦的企業,外籍人員、香港、臺灣、澳門同胞等適用《車船使用牌照稅暫行條例》,是車船使用稅的納稅人。
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
【例】王某是一機動船的擁有人,他與李某簽訂了為期1年(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租賃合同,但合同對2004年的車船使用稅由誰繳納未予明確,2004年車船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為( )。
答案:車船使用稅的納稅人原則上為車船使用人。如有租賃關系,擁有人與使用人不一致時,應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納稅人;租賃雙方未商定時,由使用人納稅。
(二)征稅范圍
分為車輛和船舶兩大類。
1、車輛:是指依靠燃油、電力等能源作為動力運行的機動車輛。
2、船舶:包括機動船舶和非機動船舶。
三、計稅依據、稅率和應納稅額
(一)計稅依據
分為輛、自重噸位和凈噸位三種情況。
1、載客汽車、電車、摩托車,以每輛作為計稅依據。
2、載貨企業、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按自重每噸為計稅依據。
3、船舶,按凈噸位一噸為計稅依據。
【例】對凈噸位10.5噸的車輛,按( )計稅。
答案:在計征車船使用稅時,對車輛凈噸位尾數在半噸以下的按半噸計算,超過半噸的按1噸計算。
【例】對載貨噸位或凈噸位10.5噸的船舶,按( )計稅。
答案:船舶不論凈噸位或超重噸位,其尾數在半噸以下的不計算,超過半噸的按1噸計算。
(二)稅率
實行有幅度的分類分級有幅度的定額稅率。(不需要記憶)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
公式比較簡單。注意拖船和非機動駁船的減半規定。
四、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地點、納稅期限
(一)發生時間
為車船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船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中記載日期的當月。
(二)納稅地點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的車船,納稅地點為車船的登記地。
(三)納稅期限
按年申報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