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月份發生的匯兌計算如下:
7月份發生的匯兌損益凈額為32000元,其中應計入7月份財務費用的匯兌損失為44000元。計算過程如下:
銀行存款賬戶的匯兌損失
[(100000×8.25+500000×8.24+300000×8.20)-200000×8.21]-700000×8.20=23000(元)
應收賬款賬戶的匯兌損失
(500000×8.25+200000×8.22-301000×8.20)-400000×8.20=29000(元)
應付賬款賬戶的匯兌收益計入財務費用的部分;即償還6月份發生的應付賬款的匯兌收益200000×8.25-200000×8.21=8000(元)
根據上述計算,計入財務費用的匯兌凈損失為44000元。
②計入在建工程的匯兌損益,即為購買機器設備的應付賬款的匯兌收益
400000×(8.23-8.20)=12000元
(3)記錄期末相關匯兌損益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賬款20000
財務費用——匯兌損益44000
貸:銀行存款23000
應收賬款29000
在建工程12000
依據:《會計》第320—323頁。
2.甲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實現凈利潤1000000元,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33%,按凈利潤的10%計提法定盈余公積,按凈利潤的5%計提法定公益金。該公司所得稅采用債務法核算。有關事項如下:
(1)考慮到技術進步因素,自1999年1月1日起將一套辦公自動化設備的使用年限改為5年。該套設備系1996年12月28日購入并投入使用,原價為810000元,預計使用年限為8年,預計凈殘值為10000元,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按稅法規定,該套設備的使用年限為8年,并按直線法計提折舊。
(2)1999年底發現如下差錯:
①1999年2月份購入一批管理用低值易耗品,價款6000元,誤記為固定資產,至年底已提折舊600元計入管理費用。甲公司對低值易耗品采用領用時一次攤銷的方法,至年底該批低值易耗品已被管理部門領用50%。
②1998年三月3日購入的一項專利權,價款15000元,會計和稅法規定的攤銷期均為15年,但1999年未予攤銷。
③1998年11月3日銷售的一批產品,符合銷售收入確認條件,已經確認收入300000元,但銷售成本250000元尚未結轉,在計算1998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時也未扣除該項銷售成本。
要求:
(1)計算1999年該套辦公自動化設備應計提的折舊額,以及上述會計估計變更對1999年度所得稅費用和凈利潤的影響額,并列出計算過程。
(2)編制上述會計差錯更正相關的會計分錄(不考慮所作分錄對所得稅。期末結轉損益類科目的影響。涉及應交稅金的,應寫出明細科目)
答案:
(1)原年折舊額=(810000-10000)÷8=100000(元)
已提折舊=100000×2=200000(元)
1999年應計提折舊=(810000-10000-200000)÷(5-2)=200000(元)
對1999年度所得稅費用影響額=(200000-100000)×33%=33000(元)
對1999年度凈利潤的影響額=200000-100000-33000=67000(元)
(2)會計差錯更正的會計分錄
①借:低值易耗品6000
貸:固定資產6000
借:累計折舊600
貸:管理費用600
借:管理費用3000
貸:低值易耗品3000
②借:管理費用1000
貸:無形資產1000
③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250000
貸:庫存企業的總會計師。甲公司與丁企業于×5年有關交易資料如下(不考慮×5年其他銷售業務,并假設售出產品的保修期均未滿):
①甲公司銷售A產品給了企業,售價為10000萬元,產品成本為8000萬元。按購銷合同約定,甲公司對售出的A產品保修2年。根據以往經驗估計,銷售A產品所發生的保修費用為該產品銷售額的1%。甲公司×5年實際發生的A產品保修人工費用為30萬元,耗用原材料實際成本為20萬元。×4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提的A產品保修費用的余額為60萬元。
②甲公司銷售500件B產品給了企業,單位售價為50萬元,單位產品成本為35萬元。按購銷合同約定,甲公司對售出的B產品保修1年。根據以往經驗估計,銷售B產品所發生的保修費用為其銷售額的1.8%。甲公司×5年實際發生的B產品保修人工費用為100萬元,耗用原材料為150萬元。至×4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提的B產品保修費用的余額為150萬元。
③甲公司銷售一批本年度新研制的C產品給丁企業,售價為800萬元,產品成本為600萬元。甲公司對售出的C產品提供1年的保修期,l年內產品若存在質量問題,甲公司負責免費修理(合更換零部件)。甲公司預計發生的保修費用為銷售C產品售價的2%至3%之間,×5年未發生修理費用。
(4)12月31日甲公司已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資料如下(單位:萬元):
出票單位 到期日 貼現票 出票人無法 與甲公
據價值 支付的可能性 司關系
丙企業 ×6年1月20日 5000 49% 常年客戶
戊企業 ×6年2月8日 4000 30% 常年客戶
XYZ企業×6年5月10日 7000 50% 常年客戶
(5)甲公司于11月3日收到法院通知,被告知ABC公司狀告甲公司侵犯其專利權。ABC 公司認為,甲公司未經其同意,在試銷的新產品中采用了ABC公司的專利技術,要求甲公司停止該項新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并一次性支付專利使用費80萬元。甲公司認為其研制、生產和銷售該項新產品并未侵犯ABC公司的專利權,遂于11月15日向法院提交答辯狀,反訴ABC公司侵犯甲公司的知識產權,要求ANC公司賠償其損失費200萬元。至12月31日,訴訟尚在進行中,甲公司無法估計可能得到的賠償金和可能支付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