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8頁
4.投資產權結構的選擇應考慮兩個重要方面:
① 服從項目實施目標 商業性投資要有盡可能高的收益;基礎設施投資要以盡可能低的成本取得良好服務。
② 選擇項目投資人 使項目的各投資人優勢互補。
6.2 資本金籌資
6.2.1 項目資本金制度
6.2.1.1 項目資本金的實施范圍
1. 國家對固定資產投資實行資本金制度。
2. 國有和集體企業投資項目必須實行資本金制度。
3. 個體和私營企業的經營性投資項目參照執行。
4. 公益性投資項目不實行資本金制度。
6.2.1.2 具體規定
1. 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的比例(國內投資)
①交通運輸、煤炭 35%及以上
②鋼鐵、郵電、化肥 25%及以上
③電力、機電、建材、化工、石油加工、有色、輕工、紡織、商貿等 20%及以上
2. 項目注冊資金占總投資的比例(外商投資)
①300萬USD以下 70%
②300-1000萬USD 50% (項目總投資420萬USD以下,注冊資金不低于210萬USD)
③1000-3000萬USD 40% (項目總投資1250萬USD以下,注冊資金不低于210萬USD)
④3000萬USD以上 1/3 (項目總投資3600萬USD以下,注冊資金不低于1200萬USD)
3. 項目注冊資金占總投資的比例(特殊行業外商投資)
①從事零售業務中外合營商業企業 ≥5000萬RMB (中西部≥3000萬RMB)
②從事批發業務的中外合作企業 ≥8000萬RMB (中西部≥6000萬RMB)
③投資公司(包括獨資及合資) ≥3000萬USD
④跨省市區的基礎電信業務 ≥20億RMB (增值電信業務≥1000萬RMB)
⑤省市區內的基礎電信業務 ≥2億RMB (增值電信業務≥100萬RMB)
6.2.3.2 新組建公司項目資本金來源主要有:
1. 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及各種專項建設基金;
2. 國家授權投資機構提供的資金;
3. 國內外企業、事業單位入股的資金;
4. 社會個人入股的資金;
5. 項目法人通過發行股票從證券市場上籌集的資金。
6.2.3.3 資本金出資形態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資源開采權作價出資,但必須經過有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作價。
以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比例,一般不能超過項目資本金總額的20%(經特批,部分高新技術企業可以達到35%以上)。
6.2.3.4 在資本市場上募集股本資金在資本市場募集資本金可以采取兩種基本方式:私募與公開募集。
1. 私募是指將股票直接出售給投資者,不通過公開市場銷售。私募程序可相當簡化,但在信息披露方面仍必須滿足投資者的要求。
2. 公開募集是在證券市場上公開向社會發行股票。籌資費用較高,籌資時間較長。
項目公司可以在資本市場上以增配股方式募集資金。
6.2.2 公司融資項目資本金――自有資金采取傳統的公司融資方式進行項目的融資,項目資本金來自于公司的自有資金:
①企業現有的現金
②未來生產經營中獲得的可用于項目的資金
③企業資產變現
④企業增資擴股。在項目研究中,應通過分析公司的財務報表,判斷現有企業是否具備足夠的自有資金投資于擬建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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