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7頁
1
[答案] BDE
[解析] 選項A:稅率變動時“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余額需要進行相應調整;選項C:與聯營企業、合營企業投資等相關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一般應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2
[答案] ABCDE
3
[答案] ABCDE
4
[答案] ABCD
[解析] 按照稅法的有關規定,支付的各項贊助費,支付的違反稅收規定的罰款,支付的工資薪酬超過計稅工資的部分,以后期間不得在稅前扣除,因此,其計稅基礎等于其賬面價值。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稅法上不要求納稅,計稅基礎也等于賬面價值。選項E,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不等于計稅基礎。
5
[答案] ABCD
[解析] 本期計提的應付職工薪酬超過稅法允許稅前扣除的部分,在當期和以后期間均不允許稅前扣除,所以其計稅基礎等于其賬面價值,不產生暫時性差異。
6
[答案] ABCD
[解析] 因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下降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7
[答案] BDE
[解析] 選項A應計入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的貸方;選項C在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的借方反映。
8
[答案] AD
[解析]
選項E,按照稅法規定可以結轉以后年度的未彌補虧損及稅款抵減,雖不是因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同產生的,但與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具有同樣的作用,均能夠減少未來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進而減少未來期間的應交所得稅,會計處理上視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應確認與其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9
[答案] ADE
[解析] 選項A和D產生的是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10
[答案] ACD
[解析] 在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同時,一般情況下計入所得稅費用;在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中,計入資本公積;在企業合并中,應計入商譽。
11
[答案] BD
[解析] 2008年初,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價值=2 100(萬元),計稅基礎=2 000-2 000/20=1 900(萬元),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2 100-1 900)×25%=50(萬元);
2008年末,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價值=1 980(萬元),計稅基礎=2 000-2 000/20×2=1 800(萬元),遞延所得稅負債余額=(1 980-1 800)×25%=45(萬元),2008年末應轉回遞延所得稅負債5萬元。
12
[答案] CE
[解析]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應該計入所有者權益,不影響當期損益,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所以選項AB不正確;D選項應該做納稅調增處理。
13
[答案] BCD
[解析] 選項A,期末按公允價值調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金額,應調增資本公積,由此確認的遞延所得稅也應調整資本公積。選項E產生的暫時性差異要調整商譽。
14
[答案] ABCDE
[解析] 本期應交所得稅影響本期所得稅費用;暫時性差異對所得稅費用的影響反映在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中,因此,選項ABCDE均影響當期所得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