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1、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 )。
A.共同共有
B.按份共有
C.等額享有
D.非等額享有
答案:B
解析:《物權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2、《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不動產或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 )。
A.單位共有
B.按份共有
C.個人共有
D.共同共有
E.單位與個人共有
答案:BD
解析:法規考核點。《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三條規定,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3、不動產權利人因利用相鄰不動產給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 )。
A.補償
B.賠償
C.合理補償
D.適當賠償
答案:B
解析:《物權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4、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 )同意。
A.一半業主
B.有利害關系的業主
C.全體業主
D.物業服務企業
答案:B
解析:《物權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5、業主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需要經( )同意。
A.業主委員會
B.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
C.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
D.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
答案:D
解析:《物權法》規定,業主共同決定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