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2頁
6.答題要點
(1)估價機構接受評估委托后,應按以下程序進行評估:
A.確定估價的基本事項,包括估價對象、估價目的、估價期日、價格類型、估價日期等;
B.擬定估價作業計劃,確定估價項目、內容、資料類型、來源、調查方法、人員安排、時間進度等;
C.資料收集與實地查勘,主要收集社會、經濟、政治、環境等一般資料及宗地個別資料等;
D.相關資料分析,對影響地價的一般因素、區域因素、個別因素等進行分析;
E.按照一定的原則,選擇適當的估價方法,試算宗地價格;
F.試算價格調整,確定最后估價結果;
G.撰寫土地估價報告書;
H.將土地估價報告提交給委托方。
(2)由于待估宗地為商業用途,為此應選用收益還原法、市場比較法、剩余法、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中的兩種。
收集的資料包括:
1)收益還原法應收集以下資料:
A.開發后的房地產出租收益;
B.房地產出租費用及有關稅費等;
C.房屋重置成本;
D.土地還原率、房屋還原率等參數;
E.當地土地市場、房地產市場資料及待估宗地個別資料等。
2)市場比較法應收集以下資料:
A.三個以上與待估宗地用途相同、交易類型相同、區域及個別條件相近、交易時間相近等的比較實例;
B.土地還原率等參數;
C.當地土地市場、房地產市場資料及待估宗地個別資料等。
3)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應收集以下資料:
A.當地基準地價及修正體系;
B.待估宗地所在土地級別;
C.土地還原率等參數;
D.當地土地市場、房地產市場資料及待估宗地個別資料等。
4)剩余法應收集以下資料:
A.開發后的不動產市場售價;
B.開發中的有關建筑費、專業費用及其他費用;
C.土地還原率、年貸款利率等參數;
D.當地土地市場、房地產市場資料及待估宗地個別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