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21頁
(2)存在下列跡象的,表明資產可能發生了減值:①資產的市價當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顯高于因時間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預計的下跌。②企業經營所處的經濟、技術或者法律等環境以及資產所處的市場在當期或者將在近期發生重大變化,從而對企業產生不利影響。③市場利率或者其他市場投資報酬率在當期已經提高,從而影響企業計算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折現率,導致資產可收回金額大幅度降低。④有證據表明資產已經陳舊過時或者其實體己經損壞。⑤資產已經或者將被閑置、終止使用或者計劃提前處置。⑥企業內部報告的證據表明資產的經濟績效已經低于或者將低于預期,如資產所創造的凈現金流量或者實現的營業利潤(或者虧損)遠遠低于(或者高于)預計金額等。⑦其他表明資產可能已經發生減值的跡象。
3.資產可收回金額的計量
(1)資產存在減值跡象的,應當估計其可收回金額。可收回金額應當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處置費用包括與資產處置有關的法律費用、相關稅費、搬運費以及為使資產達到可銷售狀態所發生的直接費用等。
(2)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只要有一項超過了資產的賬面價值,就表明資產沒有發生減值,不需再估計另一項金額。
(3)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應當根據公平交易中銷售協議價格減去可直接歸屬予該資產處置費用的金額確定。
不存在銷售協議但存在資產活躍市場的,應當按照該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金額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通常應當根據資產的買方出價確定。
在不存在銷售執議和資產活躍市場的情況下,應當以可獲取的最佳信息為基礎,估計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該凈額可以參考同行業類似資產的最近交易價格或者結果進行估計。
(4)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應當按照資產在持續使用過程中和最終處置時所產生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選擇恰當的折現率對其進行折現后的金額加以確定。
預計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應當綜合考慮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使用壽命和折現率等因素。
預計資產未來現金流量應當包括如下內容:資產持續使用過程中預計產生的現金流入;為實現資產持續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現金流人所必需的預計的現金流出,包括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發生的現金流出;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處置資產所收到或者支付的凈現金流量。
預計資產未來現金流量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預計資產未來現金流量和折現率,應當在一致的基礎上考慮因一般通貨膨脹而導致物價上漲等因索的影響;預計資產未來現金流量,應當分析以前期間現金流量預計數與實際數的差異情況,以評判預計當期現金流量所依據假設的合理性;預計資產未來現金流量應當以資產的當前狀況為基礎,不應包括與將來可能會發生的、尚未作出承諾的重組事項有關或者與資產改良有關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也不應當包括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或者流出以及與所得稅收付有關的現金流量;預計在建工程、開發過程中的無形資產等的未來現金流量,應當包括預期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可銷售狀態而發生的全部現金硫出;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受內部轉移價格影響的,應當采用在公平交易前提下企業管理層能夠達成的最佳價格估計數進行預計。
預計資產未來現金流量時,企業管理層應當在合理和有依據的基礎上對資產剩余使用壽命內整個經濟狀況進行最佳估計;預計資產未來現金流量,應以經企業管理層批準的最近財務預算或者預測數據,以及該預算或者預測期之后年份穩定的或者遞減的增長率為基礎。企業管理層如能證明遞增的增長率是合理的,可以以遞增的增長率為基礎;建立在預算或者預測基礎上的預計現金流量最多涵蓋5年,企業管理層如能證明更長的期間是合理的,可以涵蓋更長的期間。
(5)折現率是反映當前市場貨幣時間價值和資產特定風險的稅前利率。該折現率是企業在購置或者投資資產時所要求的必要報酬率。在預計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時已經對資產特定風險的影響作了調整的,估計折現率不需要考慮這些特定風險。如果用于估計折現率的基礎是稅后的,應當將其調整為稅前的折現率。
折現率的確定應當以該資產的市場利率為依據。該資產的利率無法從市場獲得的,可以使用替代利率估計折現率。替代利率可以根據加權平均資金成本、增量借款利率或其他相關市場借款利率作適當調整后確定。調整時應當考慮與資產預計現金流量有關的特定風險以及其他有關政治風險、貨幣風險和價格風險等。估計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現值,通常應當使用單一的折現率。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對未來不同期間的風險差異或利率的期間結構反應敏感的,應當在未來各不同期間采用不同的折現率。
預計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涉及外幣的,應當以該資產所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的結算貨幣為基礎,按照該貨幣適用的折現率計算資產的現值;然后將該外幣現值按照計算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當日的即期匯率進行折算。
4.資產減值損失的確定
可收回金額的計量結果表明,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當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
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5.資產組減值
(1)資產組是指企業可以認定的最小資產組合,其產生的現金流人應當基本上獨立于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產生的現金流人。資產組應當由創造現金流入相關的資產組成。
(2)資產組的認定,應當以資產組產生的主要現金流入是否獨立于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的現金流人為依據。同時,在認定資產組時,應當考慮企業管理層管理生產經營活動的方式(如是按照生產線、業務種類還是按照地區或者區域等)和對資產的持續使用或者處置的決策方式等。
(3)資產組賬面價值的確定基礎應當與其可收回金額的確定方式相一致。資產組的賬面價值包括可直接歸屬于資產組與可以合理和一致地分攤至資產組的資產賬面價值,通常不應當包括已確認負債的賬面價值,但如不考慮該負債金額就無法確定資產組可收回金額的除外。
(4)有跡象表明一項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企業應當以單項資產為基礎估計其可收回金額。企業難以對單項資產的可收回金額進行估計的,應當以該資產所屬的資產組為基礎確定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
(5)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總部資產和商譽分攤至某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的,該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的賬面價值應當包括相關總部資產和商譽的分攤額),應當確認相應的減值損失。減值損失金額應當先抵減分攤至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中商譽的賬面價值,再根據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中除商譽之外的其他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減其他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
以上資產賬面價值的抵減,應當作為各單項資產(包括商譽)的減值損失處理,計入當期損益。抵減后的各資產的賬面價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該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
置費用后的凈額(如可確定的)、該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如可確定的)和零。因此而導致的未能分攤的減值損失金額,應當按照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中其他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所占比重進行分攤。
6.總部資產減值
總部資產包括企業集團或其事業部的辦公樓、電子數據處理設備等資產。
有跡象表明某項總部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企業應當計算確定該總部資產所歸屬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的可收回金額,然后將其與相應的賬面價值相比較,據以判斷是否需要確認減值損失。
7.商譽減值
(1)企業合并所形成的商譽,至少應當在每年年度終了進行減值測試。商譽直當結合與其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
(2)企業進行資產減值測試,對于因企業合并形成的商譽的賬面價值,應當自購買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攤至相關的資產組;難以分攤至相關的資產組的,應當將其分攤至相關的資產組組合。
(3)在對包含商譽的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時,如與商譽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存在減值跡象的,應當先對不包含商譽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計算可收回金額,并與相關賬面價值相比較,確認相應的減值損失。再對包含商譽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比較這些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的賬面價值(包括所分攤的商譽的賬面價值部分)與其可收回金額,如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當確認商譽的減值損失,按照資產減值準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處理。